索 引 号:005291022/2018-000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15 | 发布日期:2018-05-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清真灶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近期荥阳市民宗委下沉人员对所下沉网格开展了学校(幼儿园)食堂内设清真灶专项检查工作。据统计,荥阳市设有清真灶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共10多所。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由市民宗委牵头,教体局、乡镇(办事处)等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检查清真灶的设置、原材料采购、烹饪等主要岗位少数民族管理员配备情况等内容,并对从业人员身份、健康证、清真餐饮资质等进行了详细询问和查证。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即知即改、跟踪问效”,严格落实校(园)长是清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消除清真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清真灶设置规范合理,维护我市少数民族师生清真饮食安全。截至目前,学校(幼儿园)食堂清真灶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