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家燃煤电厂喜获2017年度市财政燃煤削减奖励资金1.13亿元

  • 索引号:005252100/2018-003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综合,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5-15
  • 发布日期:2018-05-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我市五家燃煤电厂喜获2017年度市财政燃煤削减奖励资金1.13亿元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2017〕24号)要求,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等五家燃煤电厂在2017年度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工作中,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以目标为导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年度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据核查,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等五家燃煤电厂2017年度共完成燃煤削减约75.27万吨,按照《郑州市2017年电力行业燃煤削减实施方案》确定的奖励标准,五家燃煤电厂共获得市财政专项奖励资金约1.1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中原区: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削减燃煤约31.46万吨,获市财政奖励资金约4718.3万元;

    高新区:郑州泰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削减燃煤约3.92万吨,获市财政奖励资金约588.2万元;

    登封市: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削减燃煤约13.88万吨,获市财政奖励资金约2081.3万元;郑州荣奇(俱进)能源有限公司削减燃煤约20.94万吨,获市财政奖励资金约3140.9万元;郑州中岳电力有限公司削减燃煤约5.08万吨,获市财政奖励资金约762万元.

    希望各县(市)、区及燃煤电厂再接再厉,在2018年燃煤削减工作中继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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