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3122524/2018-001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计划总结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方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16 | 发布日期:2018-05-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郑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平稳过渡、全面覆盖”的原则,整体规划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区域和路线,分步组织实施,有序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统一收运和集中处置。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监管、企业自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总体要求,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制度措施,强化督导检查,构建餐厨废弃物长效管理机制,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建设生态文明东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郑东新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郑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牛瑞华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魏宁娣任副组长,成员由管委会各局(办)、各乡(镇)办事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组建专门的管理和执法队伍,制订工作方案,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区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建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队伍;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台账信息进行收集、确认,信息汇总后报送市城管局;对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行为进行监管;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指导乡(镇)办事处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有关工作。
(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负责餐厨废弃物管理政策的进店宣传、登记信息和签订集中收运协议的组织实施。
三级网格是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载体,网格责任人负责按照乡(镇)办事处、社区的统一安排,具体做好进店宣传、登记信息、签订集中收运协议、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畜牧、商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开展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参加联合执法行动。
食药监局:负责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及餐饮服务等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开展进店宣传、登记信息、签订收运协议等工作。负责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引导餐饮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并将餐厨废弃物规范化分类贮存和处理情况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范围;倡导餐饮节约,促进源头减量。
建设环保局:负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监督管理,依法配合市环保局相关执法部门查处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农工办:负责畜禽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以及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行为。
交警六大队:加强对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涉及餐厨废弃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计划财政局:将运营补贴所需经费列入2018年度城管部门预算,试运营期间根据可研报告确定的标准按季度予以拨付。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以乡(镇)办事处为主体,通过上门进店、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推进集中收运协议的签订工作。
1.全面调查摸底。由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辖区乡(镇)办事处对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的收运、处置现状开展普查登记,按照一店一档的要求,建立餐饮单位基本信息库,为集中收运处置提供可靠依据。
2.深入广泛宣传。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采取进店宣传与开会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发放餐厨废弃物宣传资料,深入宣传非法处理餐厨废弃物的危害以及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增强从业者的守法意识及环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集中收运处置工作。
3.向社会发布通告。以管委会名义发布《关于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的通告》,明确集中收运处置的范围,餐厨废弃物的界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运处置单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向社会公布特许经营企业名称、经营场所、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4.签订收运协议。采取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分批分类进行的原则推进协议签订工作,形成示范效应,保证收运初期处置单位试运行需求。各乡(镇)办事处组织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收运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的具体时间、方法、要求以及相关权利义务。《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书》协议双方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
5.确定收运方案。根据餐饮单位基本信息库合理规划集中收运处置方案,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作业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向产生单位统一发放专用收集容器,餐饮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将收集桶送达指定地点,采用“桶等车”模式,协助收运人员将餐厨废弃物从收集桶转到收运车,日产日清。
(二)逐步推进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15日)
1.组织集中收运。把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星级酒店、大型餐饮企业、大型企业食堂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作为重点,开展集中收运和处置工作。
2.强化日常监管。各乡(镇)办事处应建立日常监管档案,组织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存放,交给取得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运。对于未落实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3.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城管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环保、农业(畜牧)、商务、公安交警等部门,对私收、私运、变相买卖、随意倾倒餐厨废弃物,擅自处置餐厨废弃物,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各类食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养牲畜等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从严从重处罚。
(三)全面普及阶段(2018年6月16日至9月16日)
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社会宣传。鼓励市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强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及收运处置单位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
2.提高集中收运覆盖率。重点加强对规模较小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日常监管,对于未落实集中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从重处罚,使集中收运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齐抓共管。争取广大餐饮单位的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基础。要充分发挥网格化
管理机制的作用,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声势。一线网格人员做好进店宣传、登记信息、签订集中收运协议、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调查、定期约谈等形式开展面对面的政策宣讲和沟通交流,引导餐饮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二)健全机制,形成合力。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主要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将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纳入东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和综合评比,评比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
(四)跟踪问效,严格问责。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出现进店宣传不到位、信息登记不到位、协议签订不到位、集中收运不到位、执法查处不到位、投诉处理不到位等6种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