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管城回族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75134/2018-0009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键 词:精细化,城市,管理
文    号:管政办〔2018〕23号成文日期:2018-05-18发布日期:2018-05-1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管城回族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曹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管城回族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18日

 

2018年管城回族区城市精细化管理

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着力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统揽,以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构建城市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突出抓好以交通秩序治“乱”、市容卫生治“脏”、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城市治理的新方式新举措,扎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精治、共治、法治、慧治,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努力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任务

围绕提高群众福祉,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四化”提升行动为主要任务,构建完善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城市道路平整畅通、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城市亮化流光溢彩、城区河道水清岸绿、户外广告减量提质、行政执法严格高效的城市管理新体系,着力营造城市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细化”行动,力促城市功能提档升级

1. 城市道路管养提升

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城市道路设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480号),通过一系列工程措施,确保各类市政设施运行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和提升,道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7%,窨井平整完好,市政道路和保通路无明显坑槽。

(1)抓好道路大中小修。对布厂街、北大街北段、庆祥路、凌云路、凤凰路、陇海南里、金城西街、金城街、青年路、豫英路、管城街、南关街、清真寺街、法院西街、平等街、南仓街、二里岗街、云鹤路共18条道路实施中修,总计94548平方米;对2.3万平方米道路进行小修小补。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加强道路设施维护管理。整治各类窨井不少于312座。2018年,计划对二里岗街等4条区管道路安装硬隔离设施,涉及安装隔离护栏3914米,阻车桩653个,计划投资277万元。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3)加强施工围挡和保通路建设管理。加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严格落实道路掘动统一审批、联审联批、计划管理制度,杜绝城市道路重复开挖现象;强化工地围挡及文明施工管理,所有工地实行封闭围挡施工,推广新型围挡使用,围挡设置(材质、色彩、图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提升保通路建设管理水平,按照“施工服从于保通,保通服务于施工”的原则,合理设置道路各类设施,加强日常维护管养,最大限度保证道路通行能力和设施完好水平。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 支路背街小巷改造提升

一是强力推动支路背街小巷增质提标。在巩固支路背街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以百姓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标准,细化各项整治任务,优化各项方案设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对57条支路背街小巷实施地面、立面、空中“三位一体”改造提升,通过加强环卫治理、提升绿化档次、强化设施管护、规范标识招牌、美化建筑立面、营造文化氛围等方式,促使街道景观、文化、特色有机融合,打造一批整洁靓丽、畅通有序、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精品示范街道。二是建立完善支路背街小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全面推行“路长制”治理工作模式,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引导各方参与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全覆盖,实现管理模式制度化、管理措施常态化、机制保障长效化。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3. 老旧居民区改造提升

一是集中开展基础设施整治改造。有序整治违章搭建,改造老旧管线,修整破损道路,补建绿化植被,增添必要的停车、路灯、社区管理等设施。二是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清扫保洁力度。完善配备各类环卫设施,提高清扫保洁标准,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消除卫生死角。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积极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管理,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2018年4月底前,完成老旧小区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方案;6月底前,全面完成老旧小区试点的改造工作;下半年,总结老旧小区整治试点经验,全面展开整治提升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提升工作任务的20%,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整治提升工作任务的40%、40%。

牵头单位: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4. 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

一是改善提升集贸市场内部环境。经营秩序规范,摊位摆放整齐;日常保洁到位,公厕、垃圾收运等环卫设施配套完善。二是整治集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拆除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盖;规范市场周边店铺的招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规范市场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三是建立健全集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完善市场配套功能,健全市场管理制度,细化市场管理标准,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管城市场管理处、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5. 工地管理

一是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施工现场标识齐全,安全防护措施完善。二是深化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实现扬尘治理“七个到位”和“七个百分之百”。三是提升工地围挡管理水平,各类工地实行连续封闭围挡施工,围挡广告以公益性为主,围挡设置(材质、色彩、图案)稳固、整洁、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6. 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

开展主要出入市口、高速路匝道口周边及通往乡(街道)的主要道路、南曹乡政府所在村庄和集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积存垃圾、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等乱象,规范广告设置,加强环卫设施管理维护,增添必要的公厕、果皮箱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区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7. 智慧城管建设

拓展“互联网 城市管理”服务新理念,整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平台,整合相关城市管理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智慧城管综合决策指挥平台、城市照明监控系统、智慧市政设施信息化管理平台、城管物联网基站、智慧污水、智慧水务、智慧停车等信息化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二)深入开展“序化”行动,力促城市运行畅通有序

8. 交通秩序治理

(1)动态交通秩序治理

一是规范完善交通标志、道路标线、交通护栏等各类交通设施设置。二是加强道路车辆违法治理和停放管理。依法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保障道路通行顺畅。三是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采用“三教育一采集”的方式,持续深入整治城区道路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和乱象,提升群众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意识。四是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建设。组织研发汽车鸣笛执法取证系统,建设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管理系统,引进城市道路违法一体化自动抓拍系统,抓拍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全面打击违法停车现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

责任单位:区畅通办,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静态交通秩序治理

一是加大停车场建设管理力度。进一步理顺停车场建设管理体制,推动公共停车场规划编制,逐步建设智能化停车收费和信息诱导系统,实现停车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充分挖潜现有土地空间资源,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必建的原则,合理配置停车泊位,2018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8000个,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二是加大停车场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车位被违法占用现象,清理被挪用、闲置的配建停车位,着力提高停车泊位供给。三是多渠道、多方式拓宽停车泊位供给。研究制定路内错时停车办法,提倡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优化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完善P R公共停车场建设,最大程度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

牵头单位:区畅通办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3)“六类车”治理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长效治理”的原则和“健全机制、综合治理、突出重点、依法监管”的工作方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道路上非法行驶的“六类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从重处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

责任单位:区畅通办、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9. 占道(突店)经营整治

一是进一步深化规范“四室一庭”司法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体制,落实“定人定岗责任制”,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重点部位加强管控,加大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的整治取缔力度;实现治理“双十标准”,即出现占道经营行为时,十分钟内管理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劝导,劝导无效后,十分钟内城管执法队员到达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按照“五统一”管理标准加强疏导点管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集贸市场等便民购物服务场所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占道经营。三是持续依法对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未达标排放实施行政处罚,巩固治理成果,保持高压态势,严管重罚。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0. 协调配合架空线缆入地改造

一是严格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架空通信线入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48号),对基本具备入地条件的架空通信线缆分期分批实施入地改造,对暂时不具备入地条件且影响市容市貌的散、乱、垂、断的架空通信线缆进行归拢、绑扎和清理,对影响交通和安全的线杆及废弃线杆实施移位或清除。二是加强架空杆线附属设施管理,及时清理箱体、线杆等附属设施表面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杂物,确保外观干净整洁。新建、改建及大修的城市道路要同步实施架空通信入地改造,一般道路的架空通信线缆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1. 城市养犬常态化管理

一是强化联合执法,重点开展对公共区域无证犬、违规遛犬和不清理犬粪等行为的查处工作;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加大违规养犬行为举报案件查处力度,提高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认知度。二是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试点将流浪犬抓捕、违规遛犬行为劝阻等辅助执法行为交由社会组织组建的巡查队,专门开展辅助执法工作。三是试点开展小区“养犬管理自治”活动,成立小区养犬人自治委员会,所有养犬人签订文明养犬公约,形成社区、物业公司和养犬人等共同推进规范小区养犬管理工作新局面。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三)深入开展“净化”行动,力促城市面貌整洁清新

12. 环卫管养标准提升

一是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实现规划红线内清扫保洁、绿化管理、市政设施、小广告清理等一体化管理;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水平,除个别背街小巷不具备机扫作业条件外,将市区建成区所有道路纳入机扫范围,实现机扫作业路段全覆盖、保洁时间无空档;加大“以克论净”考核力度,主、次干道快车道积尘不超过5克/平方米,慢车道(含辅道)积尘不超过5克/平方米,支路背街积尘不超过10克/平方米,人行道(含门户小道)积尘不超过15克/平方米。二是加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大型转运站2座;新建环卫之家1000平方米,已建成环卫之家入住率达到60%以上;新设置果皮箱500个;新设置环卫作息场所150座;新建一座100吨/日能力的餐余湿垃圾处理站。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3. 建筑(餐厨)垃圾处置监管

(1)建筑垃圾

一是配合市政府制定出台建筑垃圾消纳场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满足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需要。二是加快淘汰原有老旧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环保车辆。完善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加强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监管,把清运公司和渣土车辆违规记分结果与信用体系评价挂勾,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推行联合执法、多方惩处的执法模式,加大使用“黑车”责任倒查力度,全面打击渣土车无证运输、不密闭运输、沿途遗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四是规范建筑垃圾排放核准制度,所有出土工地全部建立台帐。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五是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拓宽消纳利用渠道,结合园林绿化规划实施堆山造景,利用城市水系两侧、高速沿线等条件具备区域实施微地型塑造,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餐厨垃圾

一是完成东、西2个餐厨垃圾厂建设,建立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制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监管考评办法,建立餐厨垃圾监管信息平台,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2018年底前重点单位收运覆盖率达到80%。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对私收、私运、变相买卖、随意倾倒餐厨垃圾,擅自处置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4. “厕所革命”

一是加快公厕建设与改造。遵循“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新建公厕56座,改造提升公厕12座,增加第三卫生间28座,新增24小时开放公厕5座,确保一类标准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30%,二类标准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50%,其他公厕达到三类以上标准,着力解决三环内公厕不足,改善群众入厕难问题。二是规范公厕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厕管理办法,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的设施设备完好和洁净无味;有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新模式。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5.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一是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二是加大社区试点和全市文明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逐步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全市推广。三是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开展“绿色社区”“垃圾分类社区志愿者”等活动,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等工作。2018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四)深入开展“美化”行动,力促城市形象优美靓丽

16. 园林绿化管理

一是建成区所有主次干道、环城路绿化及公园、绿化广场、游园绿地达到《郑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要求。行道树无死缺株、无枯枝,树穴整洁、侧石完好;绿篱无缺株断垄;花坛花带内洁净、消除黄土裸露;花坛挡墙、围栏、侧石完好;乔灌木等园林植物及时修剪;沿街单位绿化管理精细。二是加强园林设施管理维护。各类园林设施(包括路面、侧石、挡墙、照明、喷泉喷灌、座椅、围栏、公厕、果皮箱、休闲晨练游乐设施、园林小品和建筑等)保护良好,修复及时;公厕按照规定时间正常开放。2018年提升改造人行道的树池、树穴同步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7. 城市亮化整治提升

加大协调路灯设施养护力度。通过有计划的巡查道路路灯和路灯监控系统,对灭灯路灯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对接有关部门,对线缆不同、灯门缺失、路灯井不整洁等设施问题进行协调处置,确保管养区域内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双达标。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8. 城市河道和黑臭水体整治

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建立河渠巡查制度,加强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污水排放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和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属地责任,扎实推进明沟、明渠、河道等水体的整治,确保2018年底全部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9. 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规范

一是认真贯彻《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扎实开展建筑物外立面与屋顶专项整治,清理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的标识招牌和各类依附于建筑物外立面、门头招牌、游园绿化带内、人行道上、线杆、灯杆上的电子灯箱(含游走字幕)以及道路两侧建筑物窗体内外张贴、悬挂的标识字、LED闪烁字牌及橱窗广告。二是规范道路两侧墙体广告和门头招牌设置,清理“一店多招”、异地设置的标识招牌。三是严查严治利用停车场、未开发空地等场所建设建筑工地围挡和市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四是整治规范公交(出租车)站牌候车亭等公共设施上设置的户外广告,加大软体条(布)幅广告和破损、陈旧及存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清理力度。五是加强城市道路及路口散发各种小广告行为的治理,违法小广告的破案率达到80%以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清理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由区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委员会统筹领导,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各相关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要健全组织机构,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抓块管”原则,把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及卫生城市管理有机融合,建立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多层次城市管理体系。

(二)坚持分工负责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数字城管、建筑(餐厨)垃圾处置监管、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规范、占道(突店)经营整治、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规范、建筑垃圾违规车辆查处、城市养犬常态化管理、工地管理考核成绩;区市政建设管理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城市道路管养提升、环卫管养标准提升、“厕所革命”、架空线缆入地改造、城市亮化整治提升、城市河道和黑臭水体整治、园林绿化管理、支路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城市养犬常态化管理考核成绩;区畅通办负责静态交通秩序治理(仅指停车场建设)、交通秩序治理(仅指非机动车)考核成绩;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老旧居民区改造提升考核成绩;管城市场管理处负责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考核成绩;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工地管理考核成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卫生城市管理考核成绩;区评议成绩由各牵头单位打分,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汇总。

1. 区政府考核成绩组成

(1)月度考核成绩=数字城管成绩×30%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成绩×10% 城市道路管养提升考核成绩×5% 环卫管养标准提升考核成绩×5% “厕所革命”考核成绩×5% 架空线缆入地改造考核成绩×3% 静态交通秩序治理(仅指停车场建设)考核成绩×3% 建筑(餐厨)垃圾处置监管考核成绩×3% 城市亮化整治提升考核成绩×3% 城市河道和黑臭水体整治考核成绩×3% 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规范考核成绩×3% 老旧居民区改造提升考核成绩×5% 工地管理考核成绩×5% 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考核成绩×5% 园林绿化管理考核成绩×5% 乡(街道)月度平均考核成绩×7%±社会评价成绩。

(2)季度考核成绩=月度平均考核成绩×40% 支路背街小巷改造提升考核成绩×15% 卫生城市管理考核成绩×45%±社会评价成绩。

(3)年度考核成绩=季度平均考核成绩±社会评价成绩。

2. 乡、街道考核成绩组成

(1)重点区域、一般区域乡(街道)月度考核成绩=数字城管成绩×60% 交通秩序治理(仅指非机动车)考核成绩×10% 占道(突店)经营整治考核成绩×10% 城市养犬常态化管理考核成绩×5% 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规范考核成绩×5% 区评议成绩×10%-建筑垃圾违规车辆查处成绩±社会评价成绩。

(2)季度考核成绩=月度平均考核成绩×55% 卫生城市管理考核成绩×45%±社会评价成绩。

(3)年度考核成绩=季度平均考核成绩±社会评价成绩。

(三)强化督导奖惩

根据市考核工作精神,我区承担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市绩效考核,在150分的绩效考核成绩中占10分。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在绩效考核成绩中占10分。采取日督导、月考核、季点评的方式,每天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每月一汇总一排名一通报,每季度一点评。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发督查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挂牌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市政府设立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奖励。我区相应设立奖励资金,参照市精细办奖惩办法,实施同样的奖惩措施,即乡(街道)被市政府奖罚多少金额,我区将对该单位奖罚相同金额。

1. 月考核,有奖有罚。区(管委会)组排名前三名、后三名的分别奖励、处罚15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乡(街道)重点区域组排名前五名、后五名的分别奖励、处罚10万元、9万元、8万元、7万元、6万元,乡(街道)一般区域组排名前二名、后二名的分别奖励、处罚9万元、6万元。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加倍经济处罚。

2. 季考核,只奖不罚。区(管委会)组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乡(街道)重点区域组排名前五名的分别奖励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乡(街道)一般区域组排名前二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

3. 年考核,只奖不罚。区(管委会)组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乡(街道)重点区域组排名前五名的分别奖励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乡(街道)一般区域组排名前二名的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城乡管理考评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7〕17号)精神,持续实行“治理过程跟踪督查,治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实施日督查、月考核、季点评,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机制。

1. 不能认真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在综合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2. 乡(街道)在全市排名后五名、局委承担的工作在全市排名后三名的单位,第一次报主管区长,并通报相应的分管领导;连续2次乡(街道)在全市排名后五名、局委承担的工作在全市排名后三名的单位,报主管区长,并通报单位行政正职。

(五)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自媒体等媒介作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持续性的宣传工作。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管城市场管理处每月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

所承担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区、乡、街道办事处,在市年度考核成绩中每次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正面报道的区、乡、街道办事处,在市月度考核成绩中每次分别奖励1分、0.5分、0.2分。以上加分项总分不超过10分。

对领导批办、投诉举报、专项督导、日常督查、临时性工作等城市管理重点督办案件,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的,在月度考核成绩中每个问题减0.1分,同时下发《督查通报》;下发《督查通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的,在月度考核成绩中每个问题减0.5分;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曝光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在月度考核成绩中每起分别减2分、1分、0.5分;未按规定上报材料、无故迟到参会的,在月度考核成绩中每次减0.2分;未上报材料、无故缺会的,在月度考核成绩中每次减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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