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214/2018-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23 | 发布日期:2018-05-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建设领域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郑建文[2018]9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建设行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本次活动,加大检查力度,成立上街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吕保良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王纯峰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赵 华 段 岩 马 强 徐 魏 连豆豆
臧栓柱 姚 顺
二、检查时间
2018年5月5日至2018年8月5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住建局检查组拉网式大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参建主体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等单位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组织协调,及时拨付安全生产费用,合理控制工期。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足额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是否认真开展2018年度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监理单位是否全面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审查施工及分包单位资质、各类资格证书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监督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二)企业施工现场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是否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专用梯道、降水排水和边坡作业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监测、防护和评估情况。
施工现场模板支撑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模架拆除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是否规范,扫地杆及斜撑搭设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防护架体是否超出作业面,整体稳定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洞口、临边防护是否到位,搭设方式及材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卸料平台钢丝绳拉环、预埋扣件、连墙件或锚固钢筋设置是否规范。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是否严格按照经过审批、论证的方案实施,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产权备案及检测、使用登记相关手续,是否存在违规投入使用的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是否具备安拆资质和安全许可证以及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足额配备。施工作业吊篮是否选用合格配件,使用前是否进行空载试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吊篮作业区是否设置隔离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
施工现场外电保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接地装置是否规范可靠,电线电缆破损老化的是否及时更换。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临时设施搭设选用的材质是否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三)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是否建立台账。重大危险源公示及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资金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扬尘污染防治费专款专用情况。
(四)监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监理职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是否将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查责任,是否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改进安全施工条件,是否配备专职人员对夏季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监理,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整改到位,施工企业不整改的是否下令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施工现场应急制度是否健全。应急资源保障、应急演练情况是否落实,是否有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消防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消防设施是否配置合理和满足消防要求,在建工程施工是否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是否有满足要求的防火疏散通道,施工现场是否有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记录,是否设置防火警示标牌。
(六)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针对夏季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是否认真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是否以防汛、防暑、防火、防风、防触电、防中毒、防溺亡为关键,针对夏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是否辩识各类重大危险点源并建立薄弱环节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是否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
五、工作安排
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2018年5月5日至5月25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要组织力量对照检查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企业要对建筑施工各部位、各环节、各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描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郑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自查表报送至区住建局安全科。
(二)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7月5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区住建局对辖区内的所有在建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大检查。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大检查期间将不间断地对全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一遗漏。将部门检查同帮助各施工单位排查整改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单位自查内容要求,逐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改,隐患排查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是否按规定上报区住建局,是否落实监控措施,是否存在重大隐患,是否落实“重患必停”要求等等。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对短期内整改无望、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一律停产整顿,并指定负责人看死盯牢。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7月5日至8月5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本项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不足,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检查领导小组将督促指导建筑施工现场,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规范,对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通过此次大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生产经营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检查领导小组将坚持“重患必停”原则,坚决实行停工整顿,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到人。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落实防范措施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值守,加强演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有效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