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8-00115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贸易统计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23 | 发布日期:2018-05-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4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8亿元,同比增长11.1%,总量及增速居郑州六县市第3位。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16亿元,增长18.1%。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良好增速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3亿元,同比增长30.8%。在城市综合体正上豪布斯卡开业因素的带动下,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增速增长1.1倍,日用品类增长31.2%,干鲜果品增长26.1%。
二、居住相关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良好势头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680万元,同比增长13.0%。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像类增长9%,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26%。
三、交通类商品快速增长
1-4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汽车类销售总额为3.2亿元,增速为18.8%。其中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速为18.2%。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9.5%。
四、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持续增长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文化娱乐体育类实现商品零售额2739.3万元,同比增长12.2%。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8.5%,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