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92/2018-001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25 | 发布日期:2018-05-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5-25 | 废止日期 |
秸秆禁烧,是守护蓝天白云的攻坚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认真做好大孟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大孟镇以“从零做起,贯穿始终”为原则,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全面掀起禁烧工作的高潮,确保大孟镇辖区内禁烧零火点的发生。
一、召集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
5月21日,在镇三楼会议室由镇党委书记刘海峰主持召开了秸秆禁烧综合工作会,镇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及各行政村三主干共236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县全面禁烧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并对2018年本镇秸秆禁烧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草场、万胜、信王、土寨、毛拐5个代表村负责人递交了目标责任书。
二、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制度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禁烧巡逻队伍,统一协调指挥秸秆禁烧工作;构建了镇、村、组三级联防联控体系,紧抓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设立“禁烧监督岗”,配备禁烧设备,24小时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佩戴禁烧红袖标,实行“人盯人,人盯地”方式,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从严从重查处“第一把火”。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以及承诺书,利用广播和村头电子展板向广大群众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和规定;结合脱贫攻坚、两委换届等重点工作,采用院落会、小组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持续强化秸秆禁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四、严格督查标准,严肃禁烧纪律
(一)督查宣传情况
1.每村不低于2辆宣传车,第一次发现缺一辆罚款50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1000元,以后每次翻倍。
2.各村宣传广播未进行宣传的,第一次罚款300元,第二次罚款600元,以后每次翻倍。
(二)督查禁烧岗配备情况
1.值班人员未佩戴禁烧红袖标:第一次每人罚款50元,第二次每人罚款100元,以后每次翻倍。
2.禁烧岗禁烧设备配备不齐全的:缺铁锹一次罚款100元,缺水桶一次罚款100元,缺灭火器一次罚款200元。
(三)督查禁烧人员值班情况
1.机关人员:第一次不在岗(接到通知后10分钟未到的)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停职待岗。
2.村级值班人员:第一次不在岗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不再聘用。
(四)督查秸秆、垃圾清运情况
对发现存在有秸秆、垃圾的村,下发整改通知书后限期内未整改的,第一次罚款500元,并限时整改。第二次罚款1000元。发现田间地头及主干道两侧有堆放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问题清理不彻底、超过规定期限的,施行有偿清运,费用从禁烧经费中扣除。
镇、村两级巡逻队进行每日流动巡查督查,对焚烧秸秆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并配合上级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并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力、禁烧现象屡禁不止的,采取扣除考核分、约谈及书面检讨等处理,确保 “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块黑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