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50874419/2018-003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25 | 发布日期:2018-05-2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5月25日,金光路办事处农办、环保所及徐庄包村人员、村委人员对私自散养家畜的农户进行联合整治行动。
行动中,农办工作人员及包村干部耐心地向农户传达《郑州市畜牧局关于禁养区划定工作通知》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文件精神,向他们说明金光路辖区早在2016年就被划分为禁养区,严禁圈养、散养家畜,逐步消除农户的抵触情绪。
通过一上午积极沟通,各农户自觉同办事处签订了养殖污染治理的协议,同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家畜的贩卖、对养殖场所的拆除,达到了此次联合整治的预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