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安委〔2018〕11号 二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 2018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 知

索 引 号:770893060/2018-00370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关 键 词:安全生产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5-25发布日期:2018-05-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二七安委〔2018〕11号 二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 2018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 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郑安委〔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把事故多发领域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降下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二七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政府党组成员胡新生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李国栋任副组长,成员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安监局,区安监局局长李国栋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杨建军、李强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对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对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活动进行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宜和问题;收集、汇总、上报、通报“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情况。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活动内容

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十大活动”,并贯穿全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注重质效、形成合力、扩大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1.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1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要求各具特色,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如安全宣誓、安全生产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书画展览或以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启动仪式要求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启动仪式进行现场督导。启动仪式举行情况要于6月10前报区安委办。

2.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法》、《河南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大政策、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市安委办“县(市、区)长谈安全发展”活动,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谈认识、谈体会、谈感受,谈思路、谈做法、谈举措。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表署名文章,要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积极在郑州电视台《安全第一线》栏目和郑州日报《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等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3.开展“6•15”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镇办、各部门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实际,面向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有奖问答、体验性活动、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具有行业特色、群众广泛参与的广场宣传、媒体宣传和企业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安排安全生产专家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设立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共建共享活动。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在市安委会“城市安全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共建共享”活动,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提升安全发展保障水平,动员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通过网络评论宣传城市安全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全社会为城市安全发展出谋划策,并通过在微博微信开设专栏对优秀内容予以展示,努力营造安全城市人人参建、人人共享的良好格局。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等活动。要制作一批“七进”安全知识图册、推出一批微视频、微动漫等“七进”安全文化精品、宣传一批示范典型、指导一批“七进”共教共宣“四联”活动(即安全教育联搞、安全文艺联演、安全演习联练、安全防范联做),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将“七进”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6.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各镇办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见》、《规定》等为重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做到对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一遍;全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以学习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特别是执法检查程序方法等为重点,提高执法人员技能和素质,做到对本部门执法人员培训一遍;各企业要以安全生产基础常识、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技能、特种作业要求等为重点,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做到对全体从业人员培训一遍。“三个培训一遍”将作为6月份督导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8.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镇办、各部门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制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并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培训,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安全责任入心,安全意识扎根。

7.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镇办、各部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演练。特别要在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马寨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要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积极开展比武竞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8.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传播活动。各镇办、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围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和发动职工创作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以及摄影、书画、诗歌、评书、文艺节目等安全文化作品,并通过举办展览、媒体刊播、文艺演出以及网上展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要以视频和照片的形式向区安委办上报优秀作品(视频标准为: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标准为: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经区安委办选取,向市、省级推荐,参加全国网上展览。上报优秀文化作品,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不少于2个,重点企业不少于3个。

9.开展主题系列竞赛活动。各镇办、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围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应急防范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精心编制考试试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答题竞赛,强化整体素质提升;要围绕身边的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等举办演讲比赛,激发安全生产正能量。各类竞赛活动要发动群众职工积极参加,尤其是各企业要覆盖到全部从业人员,并有效带动职工家庭参与。对竞赛活动中的优秀组织、优秀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0.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要悬挂带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各类媒体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

各镇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项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把保障生产生活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到千家万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直接负责。尤其是6月15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相关单位要提前准备、精心安排,活动既要浓厚热烈,更要务求实效,真正使广大职工群众融入其中,获得受益。区安委会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标准,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三)广泛动员参与,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大张旗鼓开展各项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面,积极带领和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要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宣传。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认真梳理经验,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中原行” 活动经验做法的整理,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并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办将对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含图片、报刊、视频资料等)分别于5月 29 日和7月1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77556

联 系 人:姚  波   史  靓

区安委办电子信箱:eqqawhbgs@126.com

附    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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