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5096/2018-0002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5-30发布日期:2018-05-30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5-30废止日期:2018-12-31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紫办〔2018〕40号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科室:

管城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管信联办〔2018〕22号文件印发了《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开展重点群体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问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开展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四个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认真贯彻落实。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

 

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确保重点领域矛盾化解攻坚战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根据省联席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任务职责流程的通知》(豫信联办〔2018〕17号)和市联席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任务职责流程的通知》(郑信联办〔2018〕10号)区联席办《关于印发《郑州市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22号的要求;就做好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对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主要成因、解决现状、涉及地区及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分析研究,多措并举、综合施治,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解决一批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与法规,实现重点领域信访矛盾明显缓解,重复来信、网上投诉和聚集上访明显减少,探索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信访形势持续好转,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标准

(一)重点领域的确定。按照2018年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和河南省信访局《2018年信访工作要点》(豫信〔2018〕12号)要求,明确房地产(房地产开发管理、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集资融资、农村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村务管理、惠农补贴、水库移民)、扶贫开发、劳动社保(养老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权益、退休人员待遇)、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环保管理、建设性项目审批)等六个领域为重点领域信访事项攻坚战范围。

    (二)纳入集中攻坚范围的重点领域案件标准。2017年以来,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相关诉求,地方和相关部门未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信访事项。重点是:诉求合理且有政策依据,地方和相关部门解决不到位、超过法定办理期限未办理完毕、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诉求无理但思想教育不到位的、生活困难但帮扶救助不到位的信访事项。已有复核意见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以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纳入重点领域信访事项攻坚排查梳理范围。同时对排查梳理的重点领域信访事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因政策不完善、不健全而引发的信访事项同时纳入重点调研范围。

    (三)信访事项化解标准。对交办督办的重点领域信访事项,在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中承办单位要重新录入办理情况报告,各级信访工作机构要录入审核报告并逐级上报。要求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意见恰当并得到落实,有答复意见书和信访人签收的送达回证等。对诉求过高的信访事项,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生活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并将相关情况录入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同时,对纳入调研范围的重点领域信访事项,要按不同群体分别形成有针对性的综合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措施和方法步骤

(一)排查梳理阶段(2018年5月上旬)。由信访办通过查询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对符合重点领域标准的信访事项进行筛选、甄别、判重、汇总,提交重点领域信访事项战攻坚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对需要交办督办的重点领域信访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信访人基本信息清楚、筛选理由清楚、以往办理情况清楚、承办业务科室、社区清楚。

    (二)交办督办阶段(2018年4月至8月)。对纳入攻坚范围的重点领域信访事项,对纳入交办范围的信访事项,在概况中进行分类标识,增加“督办”的办理方式。自4月15日前到8月31日前对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及区信访局经甄别后归属我办的信访案件采用集中交办和动态交办的方法交办完毕。

(三)攻坚化解(2018年5月至11月)。对交办督办的重点领域信访事项,要压实相关科室、社区责任,跟踪问效,把“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落实到位;对化解过程中出现的政策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推动政策落实和完善;要加强统筹协调,依靠和指导科室、社区开展好化解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和深入调研等工作。

1.加强政策层面的综合分析。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要找准问题症结,明确解决办法,推动矛盾化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政策不落实的,协调相关单位落实政策;对于政策不完善或没有政策的,特别是对集资融资、房地产开发管理等涉众型事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供相关领导或部门参考,推动问题成批解决。

    2.加强化解工作的调研督导。建立日统计、月分析制度,既要全面掌握各重点领域信访事项案件解决化解进展情况,又要了解掌握各科室、社区信访工作梳理情况。到问题突出的科室、社区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措施,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总结阶段(2018年下半年)各科室、社区对重点领域信访事项攻坚战期间的工作做法、成效、典型案例、意见建议以及形成的专题报告等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现有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由重点领域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向区相关科室报送信息。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成立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书记李杰为第一责任人,信访办崔庆林为联络员。对重点领域信访事项排查梳理、交办化解、督查验收。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重点领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办来信、来访、网上投诉、领导信箱、手机信访事项中重点领域信访事项的排查筛选、谋划组织、整体推进、成果总结等工作。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每个环节与信访办、各科室、社区加强沟通。及时处理重点领域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做到上下互联互通,快速通知汇报,及时上传下达;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建立重点领域案件攻坚战信息数据库,通过系统随时跟踪、动态管理、综合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2:

 

开展重点群体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确保重点群体矛盾化解攻坚战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根据省联席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任务职责流程的通知》(豫信联办〔2018〕17号)和市联席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任务职责流程的通知》(郑信联办〔2018〕10号)的要求,现做好重点群体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主要任务:确定纳入攻坚战的重点群体范围,对2017年以来重点群体基本诉求、问题成因、解决现状、涉及地区及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进行分析研判,多措并举、综合施治,推动各单位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解决和化解一批重点群体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

目标要求:以推动政策落实、问题解决、矛盾化解、息诉息访为总目标,经过一年的矛盾化解攻坚,实现重点群体反映的诉求“三到位一处理”,推动信访形势持续好转,相关重点群体信访量同比明显下降,重复来信、网上投诉和串联聚集上访明显减少,建立重点群体信访矛盾预防和化解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标准

(一)重点群体的确定。按照省信访局相关工作要求,涉军、涉企、涉教、涉运(输)、涉部分家长等五大群体列为此次重点群体攻坚战范围,重点是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企业协解人员、民办教师、上世纪90年代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高考移民、出租车和货车司机、血液病患儿家长、疫苗受害者家长、大病患儿家长、“失独”人员等十类群体。此外,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数据分析,对其他不同地域、不同人员通过信访渠道表达相同诉求且信访数量明显较多的,适时纳入重点群体攻坚范围。

(二)纳入集中攻坚范围的重点群体案件标准。2017年以来,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相关诉求,地方和相关部门未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信访事项。重点是:诉求合理且有政策依据,地方和相关部门解决不到位、超过法定办理期限未办理完毕、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诉求无理但思想教育不到位的、生活困难但帮扶救助不到位的信访事项。已有复核意见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以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纳入重点群体案件攻坚排查梳理范围。

要对排查梳理的重点群体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因政策不完善、不健全而引发的信访事项同时纳入重点调研范围。

    (三)信访事项化解标准。重点群体案件,信访办要在在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中要重新录入办理情况报告。要求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意见恰当并得到落实,有答复意见书和信访人签收的送达回证等。对诉求过高的信访事项,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生活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并将相关情况录入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同时,对纳入调研范围的重点群体案件,要按不同群体分别形成有针对性的综合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措施和方法步骤

(一)排查梳理阶段(2018年5月上旬)

5月2日至15日,由信访办通过查询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对符合重点群体标准的信访事项进行筛选、甄别、判重、汇总,提交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对需要交办督办的重点群体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信访人基本信息清楚、筛选理由清楚、以往办理情况清楚、承办的科室、社区清楚。

(二)交办阶段(2018年5月至8月)

对纳入攻坚范围的重点群体案件,对纳入交办范围的信访事项,在概况中进行分类标识,增加“督办”的办理方式。

    1.集中交办。5月8日前,信访办在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集中将国家、省信访局郑州市信访局、管城区信访局各业务处室首批对口交办的重点群体攻坚战案件各科室、社区交(督)办完毕;5月31日前,集中将市级来信、来访、网上投诉、领导信箱、手机短信信访事项中首批筛选确定的重点群体攻坚战案件向科室、社区交(督)办完毕。

    2.动态交办。截至8月31日前,信访办将随时交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区信访局各业务口交(督)办的重点群体案件、经审核认定的市级信访事项中筛选标识的重点群体案件。

(三)攻坚化解(2018年5月至11月)

对交办督办的重点群体案件,要压实相关科室、社区责任,跟踪问效,把“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落实到位;对化解过程中出现的政策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推动政策落实和完善;要加强统筹协调,依靠和指导科室、社区开展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深入调查等工作。

1.审核上报。根据“谁交办、谁审核”的原则,由交办责任人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和省、市局区制定下发的化解标准对各科室、社区报送的重点群体案件化解情况报告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解决化解认定标准的,通过电话、网上等方式退回重办。

2.督查督办。按照“谁交办、谁督办”的原则,对退回重办后仍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及以下八类信访事项,提出实地督查建议,由领导小组按规定统筹安排实地督查工作。

(1)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的案件;

(2)已经办结,但是信访人不服,认为合理诉求没有解决,仍不断有信访行为,需要实地核查的案件;

(3)已出具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但意见未落实到位的案件;

(4)多次交办,长期未依法依规处理到位的案件;

(5)复查复核意见明确撤销、变更退办,但责任单位拒不根据意见整改落实的案件;

(6)跨市以上“三跨三分离”,责任不明确的案件;

(7)需要省级协调或解决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8)其他需要提交督办的案件。

(四)总结考评(2018年12月)

各科室、社区对重点群体案件攻坚战期间的工作做法、成效、典型案例、意见建议以及形成的专题报告等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现有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由信访办汇总后报送区信访联席办。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成立重点群体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书记李杰为第一责任人,崔庆林为具体责任人,分管及相关科室、社区。秦哲、湾亚斌负责日常运转工作。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信访办负责全辖区来信、来访、网上投诉、领导信箱、手机短信信访事项中重点群体案件的排查筛选、谋划组织、整体推进、成果总结等工作,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在每个环节区信访局及各科室、社区加强联系沟通,及时调整工作步调和方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处理重点群体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做到上下互联互通,快速通知汇报,及时上传下达;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建立重点群体案件攻坚战信息数据库,通过系统随时跟踪、动态管理、综合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3:

 

开展重点问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确保重点问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根据国家信访局《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省联席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任务职责流程的通知》(豫信联办〔2018〕17号)和市联席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任务职责流程的通知》(郑信联办〔2018〕10号)的要求,现将做好重点问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央信访工作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工作联席办、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区信访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四大攻坚战”部署要求,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分类施治,合力攻坚,共同推动信访积案、“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和历史遗留问题等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全力以赴打好重点问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力争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重点问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领导小组,办事处书记李杰为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张培为第一责任人,崔庆林为具体责任人,秦哲、湾亚斌、周伟、高亚川等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办,由崔庆林同志具体负责,秦哲同志为协调联络员。

信访办主要承担国家信访局督办重点问题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审核、督办、数据统计和省、市、区信访局筛选重点问题信访事项网上标识、督办、审核、数据统计等工作,指导推动重点问题及时就地化解。

    四、注意事项

(一)坚持“五个统一”

各科室、社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信访工作联席办、国家信访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市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四大战役”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区信访局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领导小组和重点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要求上来,统一到各科室、社区工作职能上来,统一到各项业务规范标准上来。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把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遵循“五个一致”

按照国家信访局和省、市、区信访局的部署要求,统一步调,统一实施,严格遵循“五个一致”工作标准,即信访事项办结标准一致、信访事项筛选标准一致、信访事项排查时限区间一致、信访事项各类统计模板一致、信访事项审核上报标准一致。

(三)把握“五个节点”

1. 5月10日至5月25日。依托信访信息系统筛选重点问题,形成重点问题集中督办台账;信访办将筛重后的重点问题台账交相关业务科室、社区进行标识、督办。重点问题动态排查,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标识、随时督办”;2. 5月26日至11月15日。信访办各指导各科室、社区地开展化解工作,对重点问题化解情况进行审核,网上及时办理。重大信访突发事项,随时督查;3. 7月至8月。信访办对各科室社区上报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在甄别认定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协调,共同推动问题化解;4. 10月信访办对重点问题化解情况进行集中网上督查,推动问题及时就地化解;5. 11月10日。信访办对重点问题化解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4:

 

开展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确保重点人员矛盾化解攻坚战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省联席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任务职责流程的通知》(豫信联办〔2018〕17号)和市联席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任务职责流程的通知》(郑信联办〔2018〕10号)的要求,现就做好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 工作目标和原则

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综合施治,推动各地各部门解决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实现赴京到省来访中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明显缓解,重点群体串联上访明显减少,重点问题大多数妥善化解,重点人员大多数息诉息访。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二)坚持谁首办、谁交办。

(三)坚持谁交办、谁督办。

(四)坚持“三到位一处理”。

二、攻坚任务范围

(一)工作任务内容

承办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交(督)办的纳入国家信访局攻坚战范围的我辖区来访案件,承办河南省信访局、郑州市信访局、管城区信访局交(督)办的纳入河南省信访局攻坚战范围的,我办来访案件,办理河南省信访局、郑州市信访局、管城区信访局相关业务处室、交(督)办的重点人员信访案件;在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的牵头组织下,指导各科室、社区开展好本级来访中涉及四大领域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

(二)省级纳入标准

省访纳入集中攻坚范围的标准:重点领域主要包括2017年以来涉及房地产、集资融资、三农、环保等诉求合理且有政策依据或重复到省的来访事项;重点群体主要包括2017年以来涉及52个特定利益群体的重复到省来访事项;重点问题主要包括2017年以来省访标识的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疑难复杂案件;重点人员主要包括尚未息访的3年以上到省上访老户和2017年以来3次以上重复到省越级访人员;省访中已有复核意见和涉法涉诉的,不纳入攻坚战范围。

(三)市级纳入标准

市访纳入集中攻坚范围的标准: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尚未息访的3年以上来市上访老户和2017年以来3次以来重复来市越级访人员;市访中已有复核意见和涉法涉诉的,不纳入攻坚战范围。

三、工作方法和流程

(一)筛选标识案件(2018年5月上旬)

5月3日至13日,通过查询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中户籍在我办辖区的人员赴省来市到区来访登记情况,对到省来市到区访中符合四大攻坚战标准的来访事项进行筛选、甄别、判重、汇总、认定;在办事处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的牵头组织下,协调指导各科室、社区做好省级及市级重点人员的排查、标识、化解、统计等工作。

(二)及时交办案件(2018年5月至8月)

1.集中交办。5月10日前,通过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集中将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首批对口交办的四大攻坚战案件向各相关科室、社区完毕,并协调各相关科室、社区将国家局和省局交(督)办的重点人员攻坚案件交办完毕;

2.随机交办。截至8月31日前,信访办将随时交(督)办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河省信访局接访一处交(督)办的四大攻坚战案件和省市访中筛选标识的四大攻坚战案件,协调敦促各科室、社区随时对口交办国家信访局相关业务处(室)交(督)办的重点人员案件和省市访中筛选标识的重点人员案件。

(三)依法依规办理(2018年5月至11月)

1.压实责任。信访办对于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交(督)办的户籍在我辖区的来访事项四大攻坚战案件和国家信访局其他业务处(室)交(督)办的重点人员案件,要严格按照办理要求,落实好县级包案领导,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逐案建立台帐,限期办结。

2.攻坚化解。各科室社区在办理过程中要切实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复杂疑难案件要一案一策、多方化解,努力做到来访事项案结事了、信访人事心双解,确保来访事项四大攻坚战取得实效。

3.督查督办。信访办对不符合化解认定标准的案件,通过电话、网上、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

(四)总结考评验收(2018年11月)

11月3日至10日,信访办对各科室、社区在重点人员攻坚战期间好的做法、成果成效、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评价,并提交办事处集中攻坚领导小组。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专班,办事处书记李杰同志担任第一责任人,办事处副主任张培同志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信访办及社区同志参与领导小组工作,崔庆林、秦哲、高亚川同志负责日常运转工作,确定湾亚斌同志为联络员,对信访事项排查梳理、交办化解。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来访事项四大攻坚战的排查筛选、谋划组织、整体推进、成果总结等工作。信访办工作人员同志主要负责对外联络对接、制定方案标准、筛选分发案件、情况综合研判、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各科室、社区主要负责信访人稳控及矛盾化解等工作。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共同做好集中攻坚相关工作。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及时调整工作步调和方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联系区信访局,做到上下互联互通,快速通知汇报,及时上传下达;依托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建立重点人员化解攻坚战信息,通过系统随时跟踪、动态管理、综合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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