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66454757/2018-00027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其他
发布机构:二七区法制办关 键 词:节水,社会,达标,建设,方案
文    号:二七政文〔2018〕56号成文日期:2018-05-24发布日期:2018-05-3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七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4日

 

二七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政策,加快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8号)和《郑州市水务局关于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郑水〔2018〕1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节水事业发展,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要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健全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的立体节水模式,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正确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合理保留生态用水,通过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满足经济社会用水需求。

2.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创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水新机制,规范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

3.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强化政府对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建立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强化问责。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使建设节水型社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区城重点。依据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水工作基础,探索符合区域实际,具有区域特色的做法,确定不同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各类节水工程和节水措施,突出区城重点。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到2020年达到郑州市《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要求。

(二)主要任务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用水、节约供水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按照严格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并做好日常跟踪监管;加强用水计量与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和计量准确;水资源税按季足额征收,超计划用水部分征收加价水资源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益,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三同时)。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改变水资源低效、粗放的利用方式,坚持以水定量、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不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责任单位:农工委、建设局,二七地税分局、二七规划分局

2.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

加强节水宣传和管理,统筹推进重点区域以及农业、工业、生活等重点领域节水工作,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设备,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工作,把节约用水贯穿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全过程,坚持以水定产业、以水定项目、以水定发展,不断调整优化用水结构。各乡(镇、办)组织本辖区的节水载体申报。

责任单位:农工委,各乡(镇、办)、樱桃沟管委会

3.推进非常规水利用

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同时,开发利用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发展雨水集蓄利用技术,推广以中水、雨水等替代水源利用,实施节水示范工程,推广雨水、河水、中水等替代水源利用。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做好取用水户信息清查,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逐户排查取用水户,切实做到“底要清,情况明,不遗漏,全覆盖”。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建设局,各乡(镇、办)、樱桃沟管委会

4.加强管网漏损控制,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持续推进农业、工业、生活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城市及生活节水上,加快供水管网敷设,减少“跑、冒、滴、漏”,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市政绿化、农业产业节水上,积极推广低压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尽可能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工业节水上,推广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理念和技术,实施计划用水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努力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

责任单位:农工委、城管局,各乡(镇、办、)、樱桃沟管委会

5.广泛动员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争取宣传部门的支持,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围。加大培训宣传工作力度,引领带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责任单位:农工委,各乡(镇、办)、樱桃沟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水机构

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二七地税分局、二七规划分局、建设局、各乡(镇办)、樱桃沟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工委,区农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制定本单位、本系统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抓好落实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节水社会氛围

广泛深入地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工作,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全社会对水的忧患意识与节水意识,转变居民落后的用水观念和用水习惯。在辖区主要出入口制作固定的节水宣传广告牌,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节水公益广告栏及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节水宣传栏目、刊播节水公益广告,动员全区人民支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节约用水社会新风尚。在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各项水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大水事活动进行节水知识宣传和普及。

(三)制定合理用水标准,加强节水监督管理

提高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节水准入标准,对建设项目取用水实行严格的水资源论证制度。全面推进计划用水,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向取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保障合理用水,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安装节水器具,严格实行国家强制标准,未经认证的节水器具,一律不得使用。不断提高水行政的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科学保护。

(四)建立奖惩机制,促进节水工作

把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对各街道办事处和计划用水管理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区农委每年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节本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

 

附  件

 

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

 

一、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和直辖市所属区(县)节水型社会评价工作。

二、必备条件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2.近两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3.节水管理机构,职责明确、人员齐备。

三、评价方法

1.除标准特别指出之外,应当采用上一年的资料和数据进行评价计算得分。

2.总分85分以上者认定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

3.如遇缺项,则本项不得分,评价总分按照公式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评价总分=(实际总得分-加分项得分)×100/(100-缺项对应分值)+加分项得分,加分项不计入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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