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30126167/2018-0006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 | 关 键 词:通知,高层次人次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30 | 发布日期:2018-05-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相关单位:
为抓好“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的落实工作,根据郑人社办〔2018〕180号 《关于启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在郑东新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高层次人才分类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区用人单位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需满足《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等四个层次的认定标准。“优秀青年理工类人才”申报国家级领军人才者年龄放宽到40岁。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需是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范围包含中央驻郑机构和省属在郑企事业单位,但中央驻郑和省属在郑企事业单位登记住所需在我区。
(三)本次申报认定中,“近五年,获得以下奖项者/担任以下职务者”,指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所获奖项或担任职务。
二、申报方式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由用人单位登录“智汇郑州”人才服务平台填写、上传高层次人才相关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途径报送:
(一)登记所在地在我区的中央驻郑、省属企事业单位及非公经济组织直接向人事劳动局申报认定;
(二)区属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初步认定后,由主管部门报人事劳动局认定。
“智汇郑州”人才服务平台登录、操作方式请下载《“智汇郑州”人才服务平台用户指南》查询,平台登录、下载地址为:https://tyrz.hazz.hrss.gov.cn/。
三、申报材料
(一)《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由平台自动生成打印后人才本人签字)。
(二)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顶尖人才不须提供)。
(五)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股权证明材料(章程、章程修正案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
(六)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书认证;对能够通过政府官网、文件等查询审核的证明材料,可不提供。
(七)中央驻郑、省属在郑企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事业单位登记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
以上2-7项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有关要求
(一)“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对打造内陆地区人才集聚高地和极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中心具有重要意义,而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是基础。因此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如实申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作为业务主管部门,需及时下载查阅《“智汇郑州”人才服务平台用户指南》,尽快熟悉操作流程,按要求进行需求计划的填写报送工作。要及时将文件精神对相关单位进行传达,对有需求上报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做好解答及审核工作。
(三)需求计划请于2018年6月21日前按要求渠道报送至郑东新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C01-03人才窗口(67179155, 67179156),逾期不再受理。
(四)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采用用人单位集中推荐、申报方式,个人不得直接报送。
(五)人才所在用人单位要确保填报内容属实无误,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有虚假填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
人事劳动局: 来聪聪 13783510957 (复核)
人 才窗 口: 陈雨萌 18661983271 (问题解答)
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
201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