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索引号:005252709/2018-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公安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政府信息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6-01
  • 发布日期:2018-06-0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至今已十周年。十年来,郑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把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领导,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推动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 我们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水平作为作为依法行政、反腐治源、建设勤政廉洁机关的重要措施和环节,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紧紧抓在手里,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市公安局“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直各单位、各分县(市)局一把手为成员,具体抓、协同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警令部、纪委、法制、密码办、秘书处、宣传处等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实行信息公开责任制。把信息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警种部门和各分县(市)局,并纳入市公安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当中,与具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把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近年来,依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修订了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逐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安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全市公安机关将信息公开活动贯穿到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中,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积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责任机制、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等制度,坚持重在公正、重在实效、重在便民。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我们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在市公安局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基础上,明确各警种、各部门以及各分县(市)局要按照市局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渠道、目标标准和工作要求,抽调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在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网上对外公示,并开通信息公开工作微信群,及时沟通交流,确保对执法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机制。公开信息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市公安局统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公开的执法信息,发布前要进行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向社会公布重大、敏感性执法信息,必须经过法制、保密部门的审核,涉及其他部门的信息,发布前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三是建立执法公开定期更新制度。要求各警种、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的执法信息,遇到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国家政策调整、机构设置发生变化时,要对公开的执法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受治安形势发展、警务工作推进影响较大的执法信息要做到实时更新。四是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本级公安机关工作中的重大举措、社会关注的案事件和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其他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主流媒体上制作专栏专题,每月定期发布,重要信息及时发布。进一步健全、完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积极回应、及时解决媒体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五是健全完善公开答疑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公开答疑渠道、方式进一步进行梳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开展网上答疑、电话接访、当面谈话和公开听证等方式,畅通公开答疑渠道。确保当事人和相关人提出的具体案件执法问题和异议,能得到及时公开答复。六是扎实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我们始终在工作程序上,严格遵循受理申请、咨询承办部门、拟定答复意见、法制支队审核、保密审核、领导签发等程序,针对申请内容复杂、条例适用条款有争议的疑难案件,采取会商工作机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依法进行答复,局本级先后依法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1100 多件。

    三、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公安机关队伍庞大,涉及多个警种、部门,政务繁杂,涉及面较宽,需要公开的内容也相应较多。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把握和遵循“三条原则”。第一最大化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不留“自留地”,完全透明化。第二实效原则。按照所公开事项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群众至上原则。与群众换位思考,认真研究群众想知道什么?关心什么?最迫切要求公开事项是什么?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为群众解惑答疑。根据信息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划分为法定事项、政务目标、政务进程和政务结果四种类型,因时、因事制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了公开。一是发挥公安公众服务网站核心作用。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全新改版升级市公安局政府公众服务网站,着重完善警方咨讯、警方公告、办事大厅、警民互动、政务公开等五大栏目,并在办事大厅一栏中分别设置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监管、消防、行政审批等具体业务,方便群众浏览信息、查询事项。近年来,通过公安门户网站采编发布信息10万余条,公开各类事项12400余条。二是发挥窗口单位多的优势。在充分发挥政府公众服务网作用的同时,市公安局还充分发挥窗口单位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广泛在户政大厅、出入境办事大厅、交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大厅以及社区警务室等窗口单位,以公开栏、宣传橱窗、明白卡、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公安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群众监督。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 公安便民服务平台作用。我们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化优势,建设郑州公安互联网 便民服务平台,开通郑州公安微警务、平安郑州官方微博等,始终坚持公安办事指南,开展正面报道,主动公布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及时、权威地发布第一手警务资讯,积极引导网络舆情,发布每周治安播报,在线为群众解疑答惑,受到越来越多网友的关注,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创新政务服务公开渠道。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我们与腾讯公司合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研发推出了“郑州警民通”收集APP,注册用户达到526万户。并不断深度推广应用,搭建“让群众就跑一次”工作平台,开发了“面对面咨询”,全面梳理公开了能够实现“就跑一次”工作的事项清单23类93项,公布了全市公安机关245个窗口服务单位地址及服务电话,“就跑一次”窗口工作规范以及治安、交警、出入境、消防、网监、行政审批等窗口单位工作规范及服务指南,实现实时在线服务。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郑州市公安局围绕信息公开项目,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市局绩效考评。同时要求各警种、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警种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托公安政务服务网站,将能够公开的信息、能够公开受理的办理事项全部搬到网上。要求各分、县(市)局要参照市局做法,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考评项目,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所属公安机关和警种部门进行监督考核,有力推动各项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市公安机关对信息执法公开工作实行“月总结、月通报、月讲评” 制度,警令部作为牵头单位通过网上督导、实地督查、一线指导等形式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每月定期收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总。

    下一步,我们将以纪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十周年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郑州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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