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75134/2018-001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精细化,实施方案,三年行动
文    号:管政〔2018〕40号成文日期:2018-06-04发布日期:2018-06-0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曹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管城回族区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4日


管城回族区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目标,站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高度,围绕中心城区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提升城市发展理念,强化顶层设计,长短结合,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修好治差、管住治乱、扫净治脏、追责治软”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全面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郑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治理体系,统筹推进城市管理提升、功能提升、品质提升,努力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

把群众满意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进城市管理和服务,改变粗放型城市管理方式,服务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品质。

(二)坚持建管并重

以建促管,以管促建,着力解决重建设轻管理、重地上轻地下、重眼前轻长远等问题,建立健全机制体制,持续推进,努力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坚持科学整治

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先易后难、长短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四)坚持依法治理

按照政策法规,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推行综合执法。

(五)坚持齐抓共管

建立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开展“一提、二精、三全、四化”行动,加快补齐短板,创新管理,从根本上达到治差、治乱、治脏、治软“四治”总体目标,努力打造基础设施功能完善、运行监管措施到位、市容环境整洁规范、街道景观典雅有致、道路交通顺畅有序、管理服务智慧快捷、安全文明法治的城市环境。“一提、二精、三全、四化”具体内容为:“一提”即全面提升基础设施硬件档次。“二精”即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精细管理就是要在落细落小上下功夫,在全社会共同参与下功夫,在全面从严上下功夫;精准服务就是要切实增强社会主体的服务意识,既要回应市民呼声,又要时刻把握市民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三全”即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全覆盖就是要把精细化管理覆盖到各个空间、各个领域和所有人群;全过程就是要把精细化管理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全天候就是要把精细化管理体现在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的每个时刻。“四化”即法制化、社会化、智慧化、标准化。

四、整治范围及标准

整治范围: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范围的区域,整治标准:《郑州市城市管理标准手册》。

五、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高标准治“差”,提升全区硬件档次

1.道路管养提升

一是加快推动市政道路整修。按照远近结合、逐步推进的原则,计划三年内对存在道路病害的35条路(段)、面积16.21万平方米、583座窨井进行中修整治,实现道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的目标。2018年,区管道路中修18条(总面积10.31万平方米),随道路中修整治窨井312座,小修面积约2.3万平方米,维修率达到18.9%,实现道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7%的目标;2019年,区管道路中修10条(总面积4.35万平方米),小修面积约2.5万平方米,随道路中修整治窨井186座,维修率达到10.3%,实现道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的目标;2020年,区管道路中修7条(总面积1.55万平方米),随道路中修整治窨井85座,道路中小修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另行制定计划,维修率达到2.3%,实现道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的目标。二是支路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在巩固支路背街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以百姓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标准,细化各项整治任务,优化各项方案设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对支路背街小巷实施改造提升。2018年完成13条支路背街综合改造。三是加强施工围挡管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保通路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6号)要求,严格审批管理,统一规格档次,对现存占道工地施工围挡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设置规范和建设标准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通过验收后为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全面完成建成区内所有占道工地围挡改造提升工作。四是加强市政设施源头管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建设—运营—养护”管理衔接体制,城市管理部门全过程参与市政设施规划、前期设计、验收等环节,为后期的管理养护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城市亮化整治提升

按照市级部门安排部署,积极配合涉及我区城市亮化的相关工作,加大协调路灯设施养护力度。通过有计划的巡查道路路灯和路灯监控系统,对灭灯路灯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对接有关部门,对线缆不同、灯门缺失、路灯井不整洁等设施问题进行协调处置,确保管养区域内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双达标。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3.园林绿化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绿化带保洁,对区管道路绿化带、行道树、花坛和绿地,坚持每半月集中“洗澡”,对绿化带枯叶、垃圾进行每天清理,形成常态化管理。二是坚持尊重科学发展规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围绕增量、提质、升级,全面实施增绿工程,大幅度增加城市绿量,打造“一街一景,一路一色,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美丽宜居环境。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每年改造提升居住区(小区)绿化不少于3个,新创建园林单位(小区)不少于1个,实施屋顶绿化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完成区管公园、游园、广场提升不少于5个。三是足额拨付城市道路绿化管养经费、设施设备采购费和补栽补植黄土裸露治理的经费。2018年,按照郑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强化绿化管理养护人才培养,抓好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品质提升,确保公(游)园和生态廊道苗木长势旺盛,景观好;完成区管道路树穴黄土裸露及花坛土高于侧石问题整治;新建公(游)园43个,其中670—5000平方米面积不等的微公园、小游园40个,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3个;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可实施区域全部建成开放。2019年,完成绿化带黄土裸露的补栽补植,继续提升苗木管理养护水平;继续扎实做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基础工作,拟新建公(游)园57个,其中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3个,670—5000平方米面积不等的微公园、小游园54个(届时以市政府2019年下发的目标任务为准);对已具备绿化条件的生态廊道实施绿化建设任务。2020年,对具备绿化条件的单位居住透空围栏全面实施立体绿化、美化;完成区管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及服务设施完善提升5个;已对具备绿化条件的生态廊道实施绿化建设任务;继续加大力度抓好绿化管理养护人才培养,抓好建成公(游)园和生态廊道管理养护的提质和升级工作,力争达到一级管理养护标准;完成出入市口及连接线道路的绿化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管城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合村并城办公室、区文物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4.工地管理

坚持集中整治、系统治理、问题导向的基本原则,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三下降一杜绝”为目标,以“8个百分之百”为标准,采取企业自查、属地管理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及“互联网 ”、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监管执法,确保建设工地精细化治理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类安全风险和危险源得以更好地管控,建设工地安全施工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建设工地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整治,文明施工水平和扬尘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高。2018年,四环内建设工地落实在线监控全覆盖,扬尘防控达标率达90%以上。2019年,建设工地扬尘防控达标率达到95%以上。2020年,建设工地扬尘防控达标率达到98%以上。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5.城区河道治理

按照市级部门要求,积极配合涉及我区的河道治理工作,推动城区河道管理一体化,实现绿道连通、廊道连通、马道连通的目标,打造“河道整洁、河水清澈、河岸优美”的生态环境。在建成区(以市规划局对建成区的界定为准)河道排污口的整治,工作上由区市政建设管理局牵头,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6.厕所革命

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建城〔2008〕170号)相关要求,遵循“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加快公厕建设改造,达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标识齐全的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2018年,按照每平方公里5座建设,新建公厕56座,提升改造公厕12座;2019年,达到每平方公里6座;2020年,一类公厕标准达到50%以上,其他公厕全部达到二类标准。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7.老旧居民区改造提升

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住品质为目标,完善基础设施,修缮住宅建筑,提升环境品质,配套社区服务,健全物业管理,实现“路要平整、绿要提质、灯要明亮、水要畅通、车要有序、线要规整、面要美观、违建拆除、设施齐全”。2018年上半年,完成老旧小区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方案;2018年9月底前,完成老旧小区试点的改造工作,并总结老旧小区整治试点经验,全面展开整治提升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治提升工作任务的20%,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整治提升工作任务的40%。

牵头单位: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民政局、辖区各公安分局、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8.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6〕119号),按照《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郑城规〔2013〕16号)中“达到1万人的居住小区必须设置菜市场一处,建筑面积按照1000平米/万人配建,每处菜市场规模宜为2000—3000平米”的标准,对城区农贸市场实施硬件提档、管理升级的综合治理改造提升,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食品安全、环境优美、购物方便、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2018年,计划新建、提升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3家;2019年,力争增加2家;2020年,全区标准化农贸市场数量达到20家左右。

牵头单位:管城市场管理处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管城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局、辖区各公安分局、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9.加强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市政府2018—2020年工作安排,配合完善我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及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承载力。2018年,配合推进南曹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可研、初设等前期审批工作;2019年,配合完成南曹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2018—2019年,配合逐步完成庭院及居民用户的供暖设施改造的工作;2018—2020年,配合推动南曹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0.推进智慧城管建设

利用三年时间在郑州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下,按照市智慧城管建设规划及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区智慧城管系统,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完成建立包含区执法、市政、环保、规划、城建、交通、公安、食药、住房保障以及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等多部门设备和数据的对接,实现对行政执法、环保污染、城市规划、市政建设、治安维护、交通管控、人防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与工地管理、户管管网、园林绿化、广告管理、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处置与运输以及市容市貌等多部门各职能之间数据互联,资源共享和管理,提高视频远程监控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实现数字化网络建设覆盖全区,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指挥平台,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加快向智慧化城管升级;同时做好现有设备的更新、保养和维修;建立城市管理与手机连接的APP数据模式,推广城市管理用手机管控的方式,避免信息孤岛、资源浪费的现象,对现有软硬件设施进行整合和数据分析,实现对城市管理问题智能分析、预警与决策,为城市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最终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扎实完成数字管城工程建设目标。2018年,增加财政投入,形成与区委政法委监控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落实“智慧型城管”管理模式的新要求,利用智慧城管数据“云”设备、“城管通”APP、“小步执法”移动监控终端以及各部门监控设备等,对全区各类数据进行采集;对主城区城市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及时预判和发现问题,努力实现全区城市动态化管理。同时配合市级物联网共享基站以及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的建设工作。2019年,增加财政投入,扩大业务职能和监管范围,初步实现对四环以内,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实时进行管控,并对问题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建立与市物联网和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的数据对接与平台搭建工作。2020年,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完全实现智慧型数字化城市管理,完成数字化网络建设覆盖全区,城市管理全域数字化、智能化;同时完成与市物联网及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管城规划分局、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教育体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委政法委、辖区各公安分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二)深层次治“乱”,彻底改善城市秩序

11.交通秩序治理

(1)严厉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七类车”,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大顽疾。要坚持常态化整治,持续不断高压治理。要借助网格化管理优势,以火车站周边地区、辖区内主干道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大对“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对查扣的“七类车”要逐一登记造册,依法执行“五个一律”处罚原则。

严厉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在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易发时段和点段开展集中行动,严查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车道行驶、上高架、拦车散发小广告、拦车乞讨等交通乱象。对查扣的人员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使交通违法者受到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罚。

严厉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一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两牌”(假牌、套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切实把警力部署到一线,部署到街面,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严厉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进行顶格处罚。对渣土车、水泥罐车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从严追究肇事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责任。对清运公司实行信用评价计分管理,清运公司信用考评分值低于60分时,列为“黑榜”失信单位,推送至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严厉打击“黑渣土车”违法行为。按照市统一部署,推行常态化联合执法。重拳打击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从事运输活动的“黑渣土车”,尤其对外地牌号、荷载量较大的“前四后八”等违规车辆要“发现一辆、滞留一辆、处罚一辆”,对报废、拼装渣土车予以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严惩。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开展城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城区停车场建设力度,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精神,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未来三年我区停车场建设任务预计为2.1万个停车位,其中2018年为8000个,2019、2020年工作任务分别是7000个、6000个;规范和理顺停车场建设管理体制;智慧停车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停车场实现智能、规范、安全、有序管理。2018年,完成8000个停车泊位,其中住宅配建停车泊位4000个,独立运营泊位的公共服务和商品房新配建停车泊位4000个。选址不少于20处,管城规划分局确定规划的不少于10处,2018年计划建设2—3处,利用社会资金建设1—2处。完成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的试点建设和智能APP的应用。2019年,完成公共停车泊位7000个,做好第三方对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试点建设并完成系统的建设工作,对城区停车场基本实现智能管理、收费。2020年,完成6000个停车泊位,进一步提升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完成城区停车场管理数据库的建立,车辆停放及停车场监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牵头单位: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管城规划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管城大队,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加大对运营企业监管力度,通过集体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共享单车调配、维护等日常管理,及时召回、分流违规投放车辆。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要严格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的施划、停放标志的设置,完善日常管理各项规定,对重点区域和节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集中治理,2018年10月底前,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改观,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启动规划建设共享单车电子围栏;2019年,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建设,并投入使用,从根本上解决共享单车停车乱象。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3)依法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乱象。协调市级部门严厉打击“空号”“套牌”车及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配合市级部门严厉打击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配合市级部门严厉打击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非法加装计价器、拒载、甩客等不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营运的违法行为;配合市级部门严厉打击电动摩托、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违法载客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2.占道(突店)经营整治

健全完善区、乡(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文明劝导巡查管理机制,持续强化城管执法与司法衔接的保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市场、车站等重点部位的管控,基本取缔超出批准地点、范围及经营时间从事占道经营和突店经营活动。2018年,重点治理学校、医院、商场、车站、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公园绿地等人员易聚集的区域周边占道经营、突店经营现象,重点治理占道庙会、占道促销、广场促销、游乐设施占道经营行为,强化临时便民疏导点管理工作。2019年,持续加强临时便民疏导点管理工作,按照“五统一”(统一时间、统一摊位、统一垃圾容器、统一标识牌、统一标线)等标准加强疏导点管理,达到经营规范,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整洁无垃圾,并结合集贸市场等便民购物服务场所建设,逐步引导经营者进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2020年,实现占道经营、突店经营、临时便民疏导点等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道路秩序井然,无流动性时令水果蔬菜销售,沿街门店经营规范,店外无经营商品,庙会无占用道路进行商品销售等现象。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3.架空线缆入地改造

协调架空线缆入地改造工作,负责对架空线缆管理单位进行监督,加强对电力、通信等部门线缆入地和线杆迁移工作的协调和督导;将各通信单位入地改造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单位创建的考核条件;做好日常管理,对不具备入地条件的线缆及时按标准归拢、捆扎,对不具备入地条件且经确认的无主线缆督促管线单位及时予以清除,并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范围。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4.门头牌匾、霓虹灯及户外广告综合治理

一是2018年7月,按照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启动航海路、东西大街、陇海路、紫荆山路、未来路5条重点道路户外广告和招牌详细设计编制工作。二是开展道路两侧公交(出租)站牌候车亭、路名牌、阅报栏、直饮水站、路灯杆等设施及其附着户外广告设置的整治。2018年,完成摸底排查及分类工作,并出台整治规范方案,完成低俗商业广告取缔工作。2019年,启动设施及其附着户外广告整治,同时结合国内先进城市成功经验,研究实施路名牌、道路及市政服务设施指示牌统一在路灯杆设置的资源整合方案,减少道路路面资源占用。三是开展楼体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的整治规范。依据《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郑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410100/T 01—2017)、《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郑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410100/T 02—2017),结合道路历史传承、文化特色、两侧建筑风格、立面色彩等,按照“一街一景观、一路一特色”的理念,对沿街楼体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进行规范整治。2018年,启动试点工作,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和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各打造至少2条精品示范街,并完成航海路、东西大街、陇海路、紫荆山路、未来路5条重点道路整治规范工作。2019年,在规划红线宽度达25米以上的道路两侧全面推开。2020年,全面完成辖区整治规范任务。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三)全覆盖治“脏”,确保城市干净整洁

15.环卫管养标准提升

建立完善区、乡(街道、园区)、社区三级环卫保洁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水平,实现机扫作业路段全覆盖、保洁时间无空档。一是提高作业经费标准。机扫保洁市场化作业成本提高到20元/年·平方米左右。二是加大护栏专业清洗擦拭车辆购置支持力度。三是深化“以克论净”,达到主、次干道快车道积尘不超过5克/平方米,支路背街积尘不超过10克/平方米。四是加大环卫设施配套投入。坚持区域统筹、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规划一批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各类垃圾处置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2018年底,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选址筹建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并在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内布局一处日处理厨余垃圾100吨以上的湿垃圾处理场所。2019年,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以上。2020年,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管城规划分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环境保护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6.建筑垃圾治理

一是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及工作方案,制定相关工作计划与方案,确保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相关工作。二是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指示及安排,全面排查堆放点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制定综合加固整治方案并按相关规定限期治理,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三是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临时消纳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及相关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充分利用2—3年内未被列入建设计划的临时用地,建设和完善1—2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作为调剂、中转建筑垃圾的场所。四是着力就地就近利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全力做好全面掌握本辖区工程回填和水系治理、园林绿化项目需求等相关工作,对本区域内产生的工程弃土进行合理调配,减少外运处置。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根据本辖区弃土类建筑垃圾存量及未来三年的增量情况,分别规划建设1—2个山地公园,实现工程弃土的就地消纳利用。2018年,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指示要求,完成建筑垃圾存量堆体风险排查并启动治理工作;规范管理现有的转运调配场(临时消纳场);选址建设资源化利用项目;综合运用工程回填、生态修复、堆山造景、资源化处置等方式,使我辖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存量消纳治理率达到30%。2019年,组织实施建筑垃圾专项规划,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等相关规定,我辖区建筑垃圾增量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存量消纳治理率达到100%。2020年,建立完备的建筑垃圾信息管理平台,促进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到终端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形成较为完备、运行顺畅的规章制度体系,我辖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7.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根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管政办明电〔2017〕86号)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管政〔2018〕25号)要求,建立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源头监督、转运管理、终端处理等在线监测全覆盖;废旧纺织品、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系统初步建成。2018年底前,完成建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1个,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9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城规划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文明办、区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妇女联合会、团区委、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城市场管理处,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8.城市卫生死角治理

一是开展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及铁路沿线集中整治,消除四环沿线2个出入市口、2个环线高速站点周边、4条铁路沿线(单侧长约48.2公里)及通往南曹乡、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道路和南曹乡政府、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所在村庄、集市周边存在卫生死角和监管盲区。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对铁路沿线、高速公路下道口桥区等区域进行日常管理,并纳入日常考核。三是持续开展卫生死角清洁专项行动,每周五组织开展大扫除,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开展集中保洁。2018年6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年底前完成私搭乱建、积存垃圾等乱象清除工作。2019年,开展绿化、美化工程,消除黄土裸露。2020年,巩固整治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9.“六小”门店治理

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大对“六小”门店治理的治理力度,彻底净化“六小”门店的经营环境,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即:(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证照;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定期开展健康教育;“五病”调离率100%。(2)有餐具洗消间(区);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能满足使用;消毒过程操作规范、记录完整;采用化学消毒要有3个水池并有标记。(3)餐厨内有垃圾桶、泔水桶,且必须加盖;垃圾箱密闭无破损;内外环境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隔墙离地;操作间、凉菜间密闭。(4)无变质、伪劣、过期食品;制作盛放食品用具、容器等有标示,生熟分离;凉菜等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设施。(5)排风设施完善,空气清新;小浴池可见醒目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专用工具。(6)室内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无烟灰缸无烟头;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7)室内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小餐饮店、小熟食店治理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管城市场管理处,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小歌舞厅治理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治理牵头单位: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任单位: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四)强手段治“软”,力促执法严格高效

20.夯实执法管理责任

转变执法模式,创新执法理念,变“零星执法”为“集中整治”,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治理”,变“单一执法”为“系统治理”。2018年,加强新增建设工程和施工工地监管、房地产开发销售、户外广告设置、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建筑垃圾处置、市政公用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有效查处城管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行为;2019年,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探索创新执法模式,有效遏制城管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行为的发生;推进城管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落实“网上办案、网上勤务、办结反馈”,促进执法管理效能提升。执法装备配置标准现代化,结合“四个网上”等业务系统,推动执法人员手持终端设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的配备,推进4G单兵记录仪、全景车载视频、无人机实时监控等技术在城管执法领域的运用,打造一支智能化、现代化的执法队伍。2020年,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服务型执法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形成部门联动、执法规范、形成合力的综合执法体系。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2018年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年活动,通过严肃执法纪律,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19年开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活动,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2020年开展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上有明显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全社会树立文明规范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日常督察工作制度,优化现场督察文书、流程、频率等事项,提高现场督察工作实效。实施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城管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明确评查对象、内容、标准和规则,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制,实施评查结果通报制度。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相关要求和工作责任,加强系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互通和管控。提高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快研发城管勤务通等信息平台,加强城管执法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加强监督信息留痕、数据积累和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队伍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举报必查、查必有果的责任意识,完善执法队伍懒政怠政管理措施。修订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标准,坚持亮证执法,规范执法用语。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管城回族区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委员会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乡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设置城市管理议事协调机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听取城市管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出现的难点、疑点问题。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各相关单位作为实施主体,按照任务分工,健全机构,明确要求,抓好落实。要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职责;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行使城市管理的管理权、指挥权和服务权;社区主要落实网格及门前“三包”服务责任,形成“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城市管理网络。要建立责任制度,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协同部门,逐级分解任务,逐层压实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工作有标准、限时必达标”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借助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契机,按照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要求,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强化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区、乡(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职权职责,明确每个网格单元的管理责任人,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注重发挥辖区内单位和居委会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全面推行“路长制”治理工作模式,围绕打造“精品街”目标,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引导各方参与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实现城市管理的长效化、常态化。同时,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可操作的城市管理考评、监督体系,使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落实资金支持

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重点任务,要及时立项、审批、列入计划、划拨资金,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按照城市建设和管养体制,建立稳定的城市管理经费增长机制,合理调整城市维护有关定额标准,将城市管理人、财、物向城郊结合部、社区等薄弱区域倾斜;加快市场化改革,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鼓励引导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维护管理,通过PPP等项目融资方式引入社会投资,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健全以奖代补制度,设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奖惩基金,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兑现;要切实加大对宣传经费的保障力度。

(四)严格考核奖惩

区政府设立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奖励。区精细办要以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为主要考核对象,参照市精细办奖励办法,按照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励,实施同样的奖惩措施,即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被市精细办奖罚多少资金,区政府将对该单位奖罚相同金额。要把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成绩作为评审各级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由区精细办提供考核结果,区文明办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出具具体处理意见。

(五)强化舆论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组建区,职能局委、乡(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宣传队伍体系;要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心工作,重点宣传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深入挖掘典型事迹,总结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风等形式,争取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要密切关注城市管理工作出现的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做好预案,及时介入引导;要加强舆情处置,强化舆情的研判预警,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负面曝光,要进行问责追责。

(六)完善全民参与机制

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把群众路线贯穿到城市精细化管理全过程,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凝聚全民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每月第一周周二确定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宣传服务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店)等活动,强化沟通互动,引导公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参与城市管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视察城市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重大事项,真诚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要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对一些关系民生的重大城市管理事项,通过公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把城市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大力开展公共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动员更多的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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