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卢店镇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385/2018-000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卢政〔2018〕84 号成文日期:2018-06-04发布日期:2018-06-0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卢店镇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巩固并深入做好我镇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我镇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卢店镇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新华   工会主席

成    员:李志斌   党政办副主任兼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天壬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尚新超   村镇办主任兼爱卫办主任

          王晓生   交警中队队长

          李金舟   中心校校长

          李团军   派出所所长

          郑志军   卫生院院长

          郭华洲   食药所所长

联 络 员:申金金   胡鹏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中心卫生院,郑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和指导全镇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宣传办:负责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和媒体对传染病防治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媒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增强公众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卫生院:负责全镇传染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一协调和指导全镇传染病防治工作。

爱卫办: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四害”和病媒的控制工作;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环境卫生综合质量。

中心校:负责全镇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的行政管理和日常监督。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托幼机构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内容。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

派出所:密切关注传染病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维持治安秩序,落实疫区交通管制,保证应急车辆通行;协助实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等应急处理措施;依法调查处置,打击编造散布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等违法行为。

交警队:负责组织、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防止传染病疫情通过公共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开通应急处置专用临时通道,保证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设备等运输车辆的优先免费通行;指导系统内公共交通工具预防消毒、卫生宣教工作。

食药所:负责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各学校: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控的主体责任。开展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和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规范,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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