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2X/2018-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警示教育月,工作方案 | |
文 号:登财〔2018〕19号 | 成文日期:2018-06-05 | 发布日期:2018-06-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登封市委印发关于《登封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实现法纪内化,从思想根源上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规矩意识、法纪意识、底线意识、自律意识,切实增强不敢腐的震慑,筑牢不能腐的篱笆,唤醒不想腐的自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月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郑州市纪委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化推进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局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月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
(一)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开展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改造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效性,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以实际行动投身于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当中。
(二)强化法纪震慑。通过开展活动,深入剖析发生在广大党员干部身边的鲜活例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从案件里汲取教训,从灵魂中剖析自我,从行为上及时纠偏,将党纪、国法两把高悬利剑进一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三)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开展活动,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全面系统查摆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在防治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行使。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下旬至2018年6月底。
四、参加范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活动内容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五个一”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即:
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无底的黑洞》,以鲜活案例推进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组织一期集中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及各级实施细则、《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登办〔2018〕31号)、《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开展效能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办〔2018〕2号)及工作通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主体,开展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
上一堂廉政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一次廉政党课,让广大党员经历一次精神洗礼和思想洗涤,不断增强理论指导实践,及时止错纠偏。
写一篇心得体会。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岗位性质和职责,深挖内心,深刻剖析,深入查摆,深化整改,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要交由局机关党委收集整理,审核把关,组织评比。
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各科室、单位要重视谈心谈话工作,结合活动主题,深刻理解活动目的,“一把手”与每一位班子成员进行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通过廉政谈话,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为上的错误倾向,提前预防和化解腐败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月活动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效能革命的中心工作抓细抓实。党组“一把手”是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监督实施、亲自督促整改,迅速推进活动开展;局机关党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全程参与警示教育活动。
(二)强化教育引导。深化正风肃纪工作,绝不能“言之不预”,更不能“不教而诛”。要围绕全市效能革命、大气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打黑除恶等中心工作,发挥警示教育片《无底的黑洞》撼心醒脑作用,把政策亮出来、把要求说到位、把纪律讲清楚,深挖思想教育、监督监管、制度规范等方面存在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整改问题、建章立制。
(三)强化督查问责。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在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月活动中搞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得力、整改问题不认真,以及活动月期间仍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科室、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总结,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相关文字影像资料一并报送至局机关党委。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