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3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05 | 发布日期:2018-06-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6-06 | 废止日期 |
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委托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项目
2、 采购编号:郑东公开备(2018)17号
3、 项目预算:420万元
4、 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包,1包拟选取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承担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食品安全抽检检测项目抽检工作,2包采购食品安全抽样快速检验检测试剂一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营业执照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具有国家或省级以上认证许可的检验资质,实验室取得CMA(或CMAF)认证,且证书合法有效;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 投标人须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科学合理的检验质量管理制度,承担过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 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存档并标注查询日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拒绝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 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10、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包: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相关食品检测试剂等项目),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销售证明;
8、 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存档并标注查询日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拒绝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 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10、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 报名及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采购文件出售地址: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211;
3、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1包:
(1)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 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
(3) 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科学合理的检验质量管理制度,承担过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6)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打印件。
2包:
(1)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 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销售证明(针对代理商或经销商);
(6)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打印件。
注:上述资料请携带相关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内)。
六、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4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503719888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郑州市陇海路和嵩山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内二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67177749-8011
电子邮箱:457195273@qq.com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