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街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9772/2018-000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公示,2018,农机购置补贴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06发布日期:2018-06-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上街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农〔2018〕58号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益,加快上街区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粮棉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结合我区农业和农机化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上街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上街区财政局

2018年6月6日

上街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郑农机文[2018]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四优四化”为突破口,以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先进技术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环节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公开公正、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对象、实施范围和资金使用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上街区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及资金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办事处。上年结转的补贴资金可继续在下年度使用,补贴标准和范围依照当年度的实施方案执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上街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使用和监管办法等方面与郑州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监管办法相同。

为提高玉米机收率,突破根茎作物机收瓶颈,支持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利用郑州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玉米收获机具、根茎作物机具,深松整地机具、免耕播种机具、秸秆还田离田资源化综合利用机具等5类急需大力推广的机械在基础补贴额的基础上进行基础补贴额二分之一的累加补贴。

每年度被评为郑州市先进农机合作社的购机补贴奖励额度,可用于先进农机合作社当年农机购置补贴的累加补贴。

在全区范围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机具更新可在机具报废之前或者同时进行操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照《河南省农机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机管文〔2012〕118号)和每年郑州市报废更新具体工作要求执行。在农机报废更新中,鼓励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三、补贴机具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四优四化”、农业转型升级、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等工作要求,我区按照河南省在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内选择的14大类30个小类61个品目机具进行补贴(详见附件1)。

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加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膜回收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定额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四、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3)。

(一)发布实施规定。区农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联合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议价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区农委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式机械,应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区农委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农机具的数量限制1台大型机械(大中型拖拉机、自走式收获机械、粮食烘干机等,下同)和5台小型农机具(播种机、旋耕机、小型拖拉机、微耕机等,下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机具的数量限制原则上不超过3台大型机械和15台小型农机具,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请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区农委在受理补贴后应在购机者原购机发票上加盖“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印章。

补贴资金兑付。区农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机具,由区财政局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区农委、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区农委、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上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补贴申办原则上要求当年办结。因当年度财政补贴资金不足,没有享受到当年购机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享受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和体现补贴政策普惠性。

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现场“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个别重点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在一定范围内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坚持公开透明,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利用和发挥专家或第三方作用,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全程监管。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惩失信违规主体。

 

附件:1.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郑州市上街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申请表

3.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4.上街区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图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种类范围

    (共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微耕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1.4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果实收获机械

4.3.1番茄收获机

4.3.2辣椒收获机

4.4蔬菜收获机械

4.4.1果类蔬菜收获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花生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打(压)捆机

4.7.2青饲料收获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

5.1.2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茶叶加工机械

6.1.1茶叶杀青机

6.1.2茶叶揉捻机

6.1.3茶叶炒(烘)干机

6.1.4茶叶筛选机

6.2剥壳(去皮)机械

6.2.1玉米剥皮机

6.2.2花生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2.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喷灌机械设备

8.1.1喷灌机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揉丝机

9.1.3饲料(草)粉碎机

9.1.4饲料混合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送料机

9.2.3清粪机

9.2.4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动力机械

13.1拖拉机

13.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3.1.2手扶拖拉机

13.1.3履带式拖拉机

14.其他机械

14.1其他机械

14.1.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2:

 

郑州市上街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申请表

姓名

(组织名称)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申请购机

情况

机具

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

品目


分档名称


拟购机

(台)数



镇(办)农机管理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区农委意见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区农委、镇(办)、购机者各存一份。

 

附件3:

     年度上街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序号

购机者

补贴机具

补贴资金

所在乡(镇办)

所在村居民组

购机者姓名(名称)

机具品目

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

购买机型

经 销 商(生产商)

购买数量(台/件)

单台销售价格(元)

单台补贴额(元)

总补贴额(元)





















































合计





附件4:

上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图


附件
  • 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xlsx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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