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庄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70877351/2018-000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徐政【2018】74号成文日期:2018-05-31发布日期:2018-06-06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2018-05-31废止日期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庄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研究制定了《徐庄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徐庄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郑州市政府、登封市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登安委〔2018〕2号)要求,现就2018 年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  长:韩迎旭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吉红斌 (镇党委副书记)

高战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段振利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王少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宇 (镇党委委员)

郭振凯 (镇党委委员)

耿晓辉 (镇政府副镇长)

王一奔 (镇政府副镇长)

郭朝阳 (镇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李志宏 (镇工会主席、村镇办主任)

马剑锋 (镇党委副科级组织员)

陈少君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郭鸿君 (镇司法所所长)

成  员: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王一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学军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全镇性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宣传活动。5月31日前,我镇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6月5日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及有关部门都要以动员会等形式,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及有关部门都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每个单位不少于2条;全镇各超市、车站、公园的电子屏幕都要打出安全生产标语或播放安全小常识、自救知识短片;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选取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安全生产公益短信进行集中播发,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和谈心对话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镇安委会将聘请专家在我镇开展安全发展集中宣讲活动。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要采取集中谈、重点谈等形式,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6月份,在全镇开展“领导同志谈安全发展”活动,重点围绕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等方面。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5日,镇安委会组织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主要形式包括: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学习宣传活动,利用挂图、彩页、单行本等宣传文件主要内容;二是消防器械展(演)示活动,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消防装备、器械性能,开展消防知识互动,学习消防技能,提高扑灭家庭、社区初期火灾的能力;三是交通事故警示展览,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自觉维护交通安全;四是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展示、专家宣讲等形式,宣传尘毒危害治理经验,普及职业健康常识,推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七进”,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五是开展广场咨询活动,设置展台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群众安全红线意识。六是结合我镇实际,分会场设在“芳润园”(徐庄公园),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四)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组织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责任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

(五)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演讲比赛活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突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和凝聚安全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嵩基杯”安全生产主题演讲活动。

牵头单位:徐庄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6月5日至6月11日)。

各有关部门、各行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等各类警示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镇安委会集中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的《生命至上科学救援》、《生死之间》等公益广告和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研究分析事故规律和特点,吸取教训。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配合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七)开展应急演练活动(6月19日至25日)。镇安委办牵头在嵩基水泥厂组织开展1次示范综合演练;各行政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根据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以安全月促安全年,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二)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宣传效果。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既要巩固传统媒体阵地,也要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密度,扩大宣传声势。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引导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认真梳理经验,及时总结上报。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经验做法的整理,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各行政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含图片、报刊、视频资料等)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1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督查,确保活动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镇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62920066   邮箱:47945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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