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牟县2017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16211581/2018-00719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大气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07发布日期:2018-06-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牟县2017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我县大气污染源底数,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8〕100号)要求,我县将开展2017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现将《中牟县2017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7日

中牟县2017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面收集全县范围内各类大气污染源基础信息、活动水平和排放系数等相关资料数据,建立准确、完整、更新及时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实现精准治理、精细管理,切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科学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2018年源清单编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6年大气污染源清单(以下简称“源清单”)基础上,编制2017年源清单,7月10日前完成全县源清单更新工作,7月31日前,建立源清单定期更新机制,体现工作成果,全面完成全县2017年源清单编制工作。通过全面、细致的调研和重点排放源实地调查,建立中牟污染源档案库动态更新机制,为重污染天气应急以及精细化、定量化和科学化的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二、工作要求

本次源清单编制以2017年为基准年,在2016年源清单的基础上进行数据更新,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调查获取涉及单位可提供的有关数据信息,并对收集到的调研数据做进一步的反馈、整理和校核。调研内容涵盖清单编制要求的10类污染源相关基础信息,建立“一源一档”污染源排放档案,建立2017年度中牟县大气污染源高分辨率动态排放清单。

三、工作任务

(一)前期准备工作。(6月1日—6月10日)

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机制。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建立中牟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成立源清单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科学组织实施,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二)调查实施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重点污染源现场调查。针对我县主要大气污染源分布情况,选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的实地调查,全面获取污染源基本信息、活动水平、排放系数和控制技术等参数。污染源包括固定燃烧源、移动源、工艺过程源、溶剂使用源、储存运输源、扬尘源、农业源、生物质燃烧源、废弃物处理源和餐饮油烟源等十大类污染源,其中所涵盖的子源由实际情况确定。覆盖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黑炭(BC)、有机碳(OC)、氨(NH3)等9种污染物。

开展大气污染源摸底排查。全面梳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中各类污染源基础数据,通过走访相关部门获取第一手数据信息。

1.工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清单数据需求分析:基本情况、位置信息、燃料信息、每台设备生产的成品及原辅料信息、排污设备信息、烟囱及烟气信息、控制措施等。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委、县统计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2.民用燃烧源清单数据需求分析:用户基本情况、燃料类型及使用情况、控制措施等。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3.道路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源清单数据需求分析:机动车信息、车流量信息、环境信息、油品信息,非道路机械类型、燃料信息、机械信息等。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农委、县农机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4.溶剂使用源清单数据需求分析:溶剂使用类型、使用情况、溶剂性质、控制或收集措施等。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5.农业源清单数据需求分析:畜禽类型及养殖情况、氨肥施用量等。

牵头单位:县畜牧中心、县农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6.扬尘源清单数据需求分析:建筑施工情况、气象数据、道路车流量、裸地情况、堆场情况等。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7.储存运输源数据需求分析:加油站数量、经纬度、油品销售量等。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8.生物质燃料源清单数据需求分析:生物质燃料(秸秆、薪柴)利用情况、森林火灾面积等。

牵头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9.废弃物处理源清单数据需求分析:废弃物、废水和废气处理方式及处理量等。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10.餐饮油烟源清单数据需求分析:餐饮信息、经营情况、污染物排放信息等。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食药监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三)清单编制阶段(7月1日—7月10日)

1.更新已掌握的污染源信息与数据,补充新增污染源的信息与数据,完善我县大气污染源档案数据。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成果,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衔接。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2.源清单更新。依据国家清单编制指南提供的计算方法,以自下而上方式为主、自上而下方式为辅,选择合适的编制方法,包括排放因子法、物料衡算法、模型计算法、实际测量法等等,逐一对各污染源、各污染物进行排放量更新计算。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要求,满足全县源清单快速动态更新需求,重点关注工业相关源、移动源和涉VOC源。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四)数据上报阶段(7月10日—7月31日)

1.源清单成果上报。根据源清单应用和环境管理工作要求,利用统一的上报系统,按照统一格式上报污染源调查数据、源清单结果,并提交工作总结和结果分析报告,迎接市环保局专家团队评审、验收。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2.建立源清单定期更新机制。根据所积累的实际工作经验,建立大气污染源档案和源清单定期更新机制,明确源清单更新频率、更新手段、编制技术人员等,尽可能反映污染源现状。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中牟县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统一调度指挥。县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源清单更新的数据对接工作,对所管理的信息和大数据平台,建立定期合作和数据共享机制,落实主管职责,形成各部门间的业务化运作体系。

(二)加强工作衔接。源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成果,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衔接,确保数据一致性的同时,避免重复工作。

(三)强化业务指导。以县环保局牵总头,县直各局委配合,完成2017年源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统一的技术要求与规范。依据郑州市排放系数库和技术手册,统一污染源在线填报系统,统一源分类分级方法和编码。

(四)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保障、资金引导和使用监管,支持大气污染成因研究。

(五)加强能力建设。充分依托专家技术团队,建立我县源清单工作组,形成相对稳定的源清单编制工作专业人员。加强技术交流和培训,注重工作积累,提升源清单编制水平,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请各单位确定源清单编制工作主管领导及负责人,并将主管领导及负责人联系方式于2018年6月11日前报邮箱zhongmuwukong@163.com。

联系人:李玉文    联系电话:62126916

 

  附件:中牟县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中牟县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新建  副县长

  副组长:兰  伟  环保局局长

成 员:於红太  县发改委主任

单纪谦  县工信委主任

 司马文通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仇向阳  县财政局局长

吴文鑫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伍发  县住建局局长

            罗振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樊守峰  县农委主任

冉章献  县水利局局长

尚会军  县林业局局长

马爱国  县食药监局局长

李广柱  县统计局局长

魏刘萍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王丰斌  县农机局局长

段文周  县商务局局长

蒋新领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志超  县气象局局长

马国昌  县畜牧局局长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管环保副职,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均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王景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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