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举办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培训班

  • 索引号:005253963/2018-001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政务,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6-08
  • 发布日期:2018-06-0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举办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培训班

        按照郑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整体安排,从2018年5月全面启动清产核资工作。为了确保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准确,工作稳妥有序,郑州市农委于6月7日举办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专题培训,全市各县(市、区)农委分管领导、清产核资业务骨干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郑州市农委副主任吴蒙做了动员讲话,他指出:一要准确把握形势,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安排部署的一项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各县(市、区)务必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清产核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积极协调,稳妥推进。二要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产权清产核资任务。各县(市、区)在学好吃透、用好把准《河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以“四个三”为标准,资产清查要做到“三个彻底”,清查程序要实现“三个规范”,清查步骤要把握好“三个阶段”,集体资产管理要达到“三化标准”。拉高工作标杆,力创工作一流,高质量完成清产核资任务。三要强化主体责任,对清产核资工作全方位保障到位。清产核资工作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各地一定要强化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科学保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培训班上,河南省委农办改革处处长荣姣凤细致解读了清产核资相关政策及常见问题;河南省农经站专家黄瑞斌详细讲解了清产核资报表填报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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