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庄司法所“四步”工作法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工作

索 引 号:005303350/2018-000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司法局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11发布日期:2018-06-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徐庄司法所“四步”工作法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工作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工作中,徐庄司法所紧密结合目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际,严格按照《登封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四步”工作法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工作。

第一步,采取“3 N”方式组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该镇成立了徐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村通过村民代表推选的方式组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支部、村委、监委“三委”成员和从事调解工作的业务能手、妇女小组长、治保主任、三级网格长等人员组成,村支部书记兼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村支部为引领组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使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党组织引导下更好发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

第二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推选专职人民调解员候选人。按照《登封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每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1:1.5的比例,从村级人民调解委会中推选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候选人。使专职人员调解员的推选在民主自治的基础上进行,把那些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纳入推选范围。

第三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工作指导领导小组考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从信访、民政、纪检、组织等部门抽调人员依据专职人民调解员任职条件,对各村所推荐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候选人进行考察,从中选出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初步人选。

第四步,对通过考察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将各村所确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初步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包含节假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初步人选,镇换届指导工作领导组向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通报专职人民调解员确定人选,并按程序上报司法行政机关纳入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试用 和管理。

徐庄司法所通过“四步”工作法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专职人员调解员推选,充分发挥了村“两委”自身基层工作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扬村民自治,把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善于化解矛盾纠纷,具有丰富调解经验,懂法律、懂政策的人员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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