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房今年起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 索引号:005254042/2018-00082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建筑节能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关键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住房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6-12
  • 发布日期:2018-06-1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房今年起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记者6月11日从市节能装配办获悉,市建委本周组织相关人员赴上海同济大学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今年起,要求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

      据悉,装配式建筑污染少、效率高,代表了未来建筑业的发展方向。根据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确立的目标,今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要不低于10%,2019年要不低于20%,到2020年达到30%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新建装配式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市建委要求,今年起,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等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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