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142/2018-00057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市场规范管理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市场,监管,工商,业务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13 | 发布日期:2018-06-1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工商质监局采取以下措施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市场主体监管。细化责任分工,全方位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确保电动车质量监管全面覆盖。二是强化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检查要常态化、规范化,主要查看经营户的主体资格、购销合同,产品合格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增强经营者的质量责任意识,确保进货渠道合法、正规,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防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三是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查检验。把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最高车速、干态制动性能、蓄电池密封性、蓄电池标称电压”等问题作为主要的检测项目,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的,对其经销户坚决予以查处。四是发布消费提示。通过大众媒体,及时公布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样检测结果,包括检验报告中涉及的品牌、型号、批次以及常见的不合格项目,提醒消费注意事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