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92/2018-001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上政办〔2018〕41号 | 成文日期:2018-06-14 | 发布日期:2018-06-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上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4日
上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危害,保障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豫国土资发〔2017〕115号)、《郑州市上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实施郑州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56号)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环境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群测群防建设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创新机制,努力构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各镇(办)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做到组织领导、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应急处置体系,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3.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按照“预警到镇、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有效避险”的要求,科学运用监测预警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建立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4.谁引发、谁治理。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各镇(办)要承担治理责任和经费来源;对因生产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要明确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5.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口集中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做到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6.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坚持技术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方法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经济、实用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科学化,逐步提高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与水平。
(三)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巡查、排查、核查制度,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
2.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群测群防制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要实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体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水平。
3.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对地面沉降的监测、预防与防治工作。
4.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管理,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减轻人为地质灾害危害。
5.抓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管理,巩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果。
6.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水平。
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与防治责任单位
根据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分布及致灾因素和降雨趋势预测,确定峡窝镇为2018年度我区汛期地质灾害的防灾重点区域,预防的灾种主要为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其重点防范区域有:
(一)陇海铁路(峡窝镇沙固村)沿线危险地段
位于上街区西部,距离上街中心区3 公里,地势处于上街区最低部。该区域内滑坡、地面塌陷较为易发,陇海铁路从沙固村北穿过,致灾后果严重。
责任单位:峡窝镇人民政府、洛阳工务段上街线路工区
(二)上街区南部五云山项目区域重点防治区
位于上街区南部山区,属丘陵地带,汛期易发生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责任单位:河南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峡窝镇人民政府
(三)上街区峡窝镇中部方顶村开发区域重点防治区
位于上街区峡窝镇方顶村,属丘陵地带,汛期易发生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责任单位:郑州宜方置业有限公司、峡窝镇人民政府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状并预测发展变化趋势,强化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效动态管理,“三查”区域要覆盖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
2.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减少地质灾害对建设工程的影响,确保各类建设工程尤其是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建设和运营。
(二)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按照“全面覆盖、重点防范,专业技术指导与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相结合,宏观巡查与简易监测报警仪器相结合及监测预警与科普宣传相结合”的要求,完善全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明确群测群防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提升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水平。
2.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提升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水平。加强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协作,推进监测数据和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完善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实现预警信息向群测群防责任人直接发送,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提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值守,坚持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防治区内的防治人员每年要进行1至2次防灾培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要开展1次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
各镇(办)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本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格落实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要实行领导包片和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包点的办法,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和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隐患清楚、责任明确、巡查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区国土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抓好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区发改委、住建局、农委、城管局、教体局、安监局、工信委、卫计委、郑州供电公司上街客户服务分中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上街分公司等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主动参与和配合应急处置工作。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手机短信、标语、展板、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防自救及避险能力。
(三)依法防灾,完善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郑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和《郑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坚持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监测队伍,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同时要加强以专业地勘单位为主体的工程技术队伍、技术专家队伍、科研队伍建设,强化技术保障。此外,还要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五)加大资金投入
区财政局、各镇(办)要逐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公益性工作的投入,保证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年度财政收入中的比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防治经费的持续稳定供给。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资金投入,加大对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各镇(办)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