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637/2018-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2018〕16号 | 成文日期:2018-06-14 | 发布日期:2018-06-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管委)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推进农业“四优四化”,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8〕29号),结合我市农业和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郑州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县(区)级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印发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农机局、财政局备案。每年12月5日前,县(区)级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结报告报送市农机局、财政局。
郑州市农机局(管理处)联系电话:67883770
联系人:张治林
附件:《郑州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