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37405256/2018-0036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14发布日期:2018-06-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按照《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郑工信信办〔2018〕8号)要求,我区决定开展2018年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重点工业产品和设备上云、信息物理系统(CPS)、工业大数据应用服务、工业电子商务平台、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中德两国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等。

(二)2018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7类23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内容不超过2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不接收已确定为2017年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已列入2016年、2017年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的项目,以及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技术转化吸收的项目。不接收2017年已经确定为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申报同方向的省级试点示范项目。

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所申报的试点示范项目。

(三)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实施方案和申报材料一致。

(四)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材料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为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并从中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报送方式

请各有关企业于2018年6月18日前将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报送至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申报书详见附件2、3、4)。相关附件也可到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

联 系 人:李帅  陈倩倩

联系电话:0371—67179221  67179723

电子邮箱:jfjlkg@126.com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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