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19/2018-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登人社〔2018〕75号 | 成文日期:2018-06-15 | 发布日期:2018-06-1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嵩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校提出的关于变更办学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收悉。经对你校提交的变更办学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核查评估,你校申请变更的新址(少林大道中段252号啤酒厂西楼),符合《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培训场地的要求标准。申请变更的新法定代表人,符合任职资格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同意你校地址变更为:少林大道中段252号啤酒厂西楼,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贾书杰。
请你校接此文后,持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时到民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