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9830/2018-0004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防汛抗旱
文    号:龙王办〔2018〕31号成文日期:2018-06-16发布日期:2018-06-1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经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5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总体预判,今年全办事处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更加严峻,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尤为重要。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助于在发生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确保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办事处防汛抗旱工作,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灾害,为各村、各部门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保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科学化、规范化,保证龙王辖区安全度汛。

(二)编制依据

根据本年度省、市、区防汛会议精神及国家、省、市、区领导对今年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办事处实际,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王办事处区域内突发性洪涝灾害以及因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涝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汛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四)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抢防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军民结合、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五)我办防汛特点

1.地理特点及雨水系统概况

办事处的自然地貌为西高东低,自然平均坡度降达1.2‰,西部与东部地面自然高差平均10米左右。排水设施按照雨污水基本分流的排放体制,雨水系按照就近排入水体的原则,分别排入梅河及其分支,污水最终流入第三污水处理厂。

2.汛期降水集中

办事处辖区属大陆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水量集中在6月下旬至9月上旬。根据郑州市气象局5月12日防汛气象服务情况汇报,预计2017年6-8月,郑州市降水量为320.0-400.0mm,较常年均值(351.4毫米)略偏多;季平均气温26.0-27.0℃,较历年同期平均值略偏高。汛期内雨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雨时间集中不固定,可预报时间较短。

3.泄洪能力有限

梅河及其支流是办事处主要泄洪河道,因区内道路的建设、新规划水系、全区大面积工程建设等原因,导致原河道断流、改道,易造成雨水排放不畅,局部倒灌,漫溢形成内涝。

二、防汛抗旱组织体系与职责

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及协调办事处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或辖区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项防汛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拟订防汛抗旱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等,组织制订主要防洪河道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一)防汛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防汛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王丕担任,副指挥长由办事处班子成员陈展、耿中灿、李晓燕、安三楼、陈建甫、赵晓春、柴现峰、刘明科、李明河、刘会军担任。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重点区域防汛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合执法办。

(二)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向办事处指挥部及时汇报防汛情况,执行上级防汛部门及办事处的指示和命令,指挥协调各行政村、各部门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发布防汛抢险处置指令;依据有关部门的重要天气预报、水情预报和积水状况及时发布信息和预警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预防工作;组织检查防汛准备工作;负责有关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资金的计划管理;负责统计上报洪涝灾害情况;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调配抢险人力和科技力量;组织防汛通讯和报警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编制并监督实施本预案;储备和调运防汛物资,建设和调动抢险队伍。

(三)防汛应急指挥部抢险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党政办:与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及督查工作,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重要汛情信息,认真做好上级领导和省市区防汛办的电话记录及传真文件收发。协助做好有关防汛抗旱规定及安全常识的宣传工作,报道防汛抗旱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督查通报防汛抗旱效果差、工作进度慢及不能很好履行防汛抗旱职责的单位和集体。

纪工委(纪检监察办):负责对全办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察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立案查处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经济发展办:负责防汛、抗旱、抢险工程立项核准和报送;负责监督、指挥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督促、指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负责本部门、各企业的防汛工作,指导受灾村、企业恢复生产及善后处理。

财政所:负责做好防汛抗旱资金的保障工作,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做好防汛抗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土地规划所:按照行业管理原则,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区内排水规划;负责办事处内防洪排涝工程的规划审核和报送;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

综合执法办:负责已移交的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环卫设施、污水泵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做好已移交市政管道、雨污水检查井、收水井的清挖、疏通工作,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负责清除管理区内死树枯枝及可能倒伏的行道树、广告牌;负责督导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通信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防汛工作;负责协调南水北调中线龙王辖区段红线内管理单位相关防汛工作;参照港区防汛抗旱工作文件落实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申报和安排;认真履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建设环保办:负责对辖区在建、已建、未移交的工程项目及河道改线断点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在建工地、深基坑作业面、电力设施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工地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雨季施工措施和应急抢救方案,并合理安排汛期施工进度。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境安全;负责做好辖区县、乡、村道路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交通防汛安全工作,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负责督促公路管养单位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负责协调督促四港联动大道航空港实验区段积水点整治和积水抽排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度汛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医院病患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负责学校师生安全转移工作;负责校舍、敬老院及危房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工作;负责孤寡老人、五保户等人员汛期救助和安置工作;负责遭受洪涝及严重旱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等灾情信息及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负责河道、行洪区内林木的清障工作,确保行洪顺畅。

综治办: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发生大洪水时抢险救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运送。

各行政村:按照防汛抗旱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认真执行国家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成立防汛抗旱机构,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制定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和抢险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辖区内河道(水库)、安置区、危房、危桥、违建、村民临时安置点、临时建筑物、土堆等影响防洪安全问题的排查、统计工作,尽快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河道疏通和清障,针对不同隐患,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及时关注气象信息和雨情灾情,储备防汛救灾物资,必要时果断采取疏通和加固措施,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安全转移等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见下表:

派出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毁坏防汛工程、水文测报设施、盗窃防汛抗旱物资、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汛抗旱设施正常运行;负责抗旱秩序维护和灾区社会治安保障工作,疏导担负运送防汛抗旱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电管所:负责防汛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措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及本系统的防汛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抢险及重点防汛度汛工程的电力供应;加强电力微波通信的检修管理,保证通信畅通。

(四)抗旱工作

认真抓好抗旱工作。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保证群众饮水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生产用水。要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搞好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有条件的行政村要积极组建具有多种功能的防汛抗旱应急服务队伍,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加强抗旱减灾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提升综合抗旱能力。加快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对旱情监测、分析、预警、会商和评估,提高抗旱决策能力。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报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1.气象信息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灾害发生后,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及时向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1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工程信息

(1)河道工程信息

河道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洪水位、洪峰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查巡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应急通讯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内容。

①现场防汛指挥机构、河道辖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随时掌握河道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过设防水位时,河道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机构;当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组织抢险队上堤巡查,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及时把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有关信息报当地防汛指挥部,并逐级上报至市防汛指挥部,重要情况由各办事处、相关单位核实后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当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组织抢险队上堤值守,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及时把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有关信息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并逐级上报至区防汛指挥部,通知下游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出现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上报到区防汛指挥部。

②当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抢险队伍等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做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水库工程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水位及蓄水量;时段雨量和日雨量、入库、出库流量及变化趋势;泄水建筑物调度及运行情况等;水库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发生位置、险情类别、险情现状、严重程度、发展趋势、水库水位及上涨幅度、雨水情、当前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和抢险救灾人数、抢险物料及险情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入汛期后,各类水库管理单位要全面启动库区雨情、水情的监测预警和大坝安全监测及巡查工作。当水库出现坝面滑坡或坝体裂缝、渗水、管涌、流土、漏洞或泄洪闸门异常等较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理险情。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预防水患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办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机制,明确任务,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办应急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

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分包防汛工程建设及积水点区域的督促指导,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特别是今年新增加的项目,在汛期前、汛期中,切实采取强制措施,使各项工程发挥作用。

各相关部门及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航空港实验区防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4)物资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并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5)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并配备必要备用通讯设备。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预案准备

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行政村、及各相关单位根据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部门防汛预案和应急预案,应急排水、紧急抢险、抢救、以及安全转移等预案,主动应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健全反应机制。

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防汛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7)防汛抗旱检查

按照行政分级负责制,建立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予以拆除。

(三)预警

1.预警级别

汛情预警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三个预警级别。

2.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III级):收到大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路面除主要积水区域外不会发生大的积水;个别地下通道、立交桥有可能积水;以往出现过塌陷路段、危旧房屋、加固不实的人防工程等可能会发生险情;如果大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少数树木有可能出现倒伏。

(2)严重(II级):收到暴雨、大暴雨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道路排水设施收水不及,部分道路出现大面积积水;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可能出现积水;部分地下停车场可能进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近期道路掘动恢复工程、在建工程已发生险情;河道内水量急增;若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少数树木有可能出现倒伏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区内会出现新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3)特别严重(I级):收到特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险情:大部分道路出现积水且交通瘫痪,排水设施收水不及;地下通道出现积水断行现象;部分地下停车场进水;近几年现过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河道内水量急增,易发生漫溢;若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出现倒伏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加固不实的人防工程容易引起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区内会出现新的、更大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防汛汛情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III级响应、II级响应、I级响应三个级别。

(二)III级应急响应

各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全面巡视主要积水点、道路险段、危桥、危房、在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枯树、路面塌陷情况以及地下通道积水,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根据降雨情况,开挖、打通河渠并严密监控。

(三)II级应急响应

各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全面巡视主要积水点、道路险段、危桥、危房、在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枯树、路面塌陷情况以及地下通道积水,要严密监视、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根据降雨情况,开挖、打通河渠并严密监控。

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雨情。各相关单位防汛人员迅速赶到各自的防汛工作岗位,做好防汛抢险准备。防汛物资、设备到位,做到随调随用,抢险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重点监视积水点、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道路、桥梁建筑施工工地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

(四)I级应急响应

防汛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防汛指挥长和副指挥长、防汛应急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到达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各防汛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要深入一线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各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全面巡视主要积水点、道路险段、危桥、危房、在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枯树、路面塌陷情况以及地下通道积水,要严密监视、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根据降雨情况,开挖、打通河渠并严密监控。

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雨情。各相关单位防汛人员迅速赶到各自的防汛工作岗位,做好防汛抢险准备。防汛物资、设备到位,做到随调随用,抢险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全面巡视,重点监视积水点、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道路、桥梁建筑施工工地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时处置险情。航空港实验区各行各业无条件服从防汛指挥部、防汛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为防汛人员提供物资、车辆、设备保障,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五)应急升级

当汛情、灾情放生变化,需要有III级响应II级响应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通报情况,由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启动响应。由II级响应升级到I级响应时常务副指挥长汇报情况,由防汛指挥长批准后启动响应。

(六)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根据汛情,终止应急响应。

II级以下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I级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并向上一级上报。

五、应急保障

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信息保障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保证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六、水毁工程修复

任何水毁工程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其他如疫情病情、污染物的清除、防汛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七、责任与奖惩

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大雨:雨降如倾盆,模糊成片;洼地积水极快;屋顶有哗哗雨声;1小时内降雨15-30mm或24小时内降雨量50-100mm的降雨过程。

暴雨:12小时内降雨量30-70mm或24小时内降雨量50-100mm的降雨过程。

大暴雨:12小时内降雨量70-140mm或24小时内降雨量100-250mm的降雨过程。

特大暴雨:12小时内降雨量大于140mm或24小时内降雨量大于250mm的降雨过程。

(二)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九、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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