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8-001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18 | 发布日期:2018-06-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市局关于做好今夏流通领域消防和电器商品质量监管的通知要求,徐庄工商质监所对辖区流通领域电器商品进行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一是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是商品质量是否合格,三是是否销售三无商品、劣质商品和不合格商品,通过专项检查,要求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商标标识,确保流通领域电器商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