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万乐游艺设备有限公司改扩建生产项目

索 引 号:005283652/2018-00102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20发布日期:2018-06-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万乐游艺设备有限公司改扩建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万乐游艺设备有限公司

改扩建生产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锦江路南侧,登封路以西31号院

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锦江路南侧,登封路以西31号院,占地面积21748.79平方米,改扩建项目主要设备是抛光机、角磨机、喷漆房、烘干房等。

 

1、废气:项目焊接烟尘设置独立焊接区域,经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 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切割、打磨粉尘设置独立区域,经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 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玻璃钢打磨、切边工序废气经闭操作间 袋式除尘器 15米高排气筒排放,璃钢糊制工序废气经密闭操作间 UV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玻璃钢工件喷漆房采用过滤棉吸附 UV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 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机架钢件喷漆房采用过滤棉吸附 1UV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 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UV光氧催化装置 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机架钢件烘干房经UV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 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切割、焊接、打磨、喷漆、烘干废气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玻璃钢、石膏边角料、废泡沫板、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暂存,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稀释剂容器、废过滤棉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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