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128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20 | 发布日期:2018-06-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嵩山防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 | 年产20千米保温管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袁村 |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年产20千米保温管项目。项目占地4000m2,建筑面积21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2座,办公住宿楼1座,密闭原料仓库2座,固废仓库1座,危废暂存间2座,事故水池1座,事故沙池1座。 | 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旱厕粪污定期清掏施肥于周边农田;洗漱废水经沉淀池(5m3)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抛丸除锈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浇注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抛丸除锈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达标排放,浇注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两台浇筑机所处的浇注工段均设置密闭生产间,经负压密封收集后经风管引至一套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集中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2#排气筒)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将高噪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震,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浇注料、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浇注料回用于生产(回填至保温浇注层内),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后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无害化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浇注原料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浇注原料各自的危废暂存间由原料供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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