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三举措确保辖区食品安全

索 引 号:326840448/2018-000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19发布日期:2018-06-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三举措确保辖区食品安全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清河办事处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积极采取“三定”措施,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各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清河办事处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积极采取“三定”措施,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各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清河办事处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各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定岗定责,厘清食品安全责任。采取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责任制,加大对各村所辖区域内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是定期排查,全力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坚持对辖区内的商店、超市、饭店和饮食摊点等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每半月集中排查一次,发现隐患、建立台账,集中治理、销号处理。

三是定期督查,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效果。采取全覆盖督查、抽查及暗访形式,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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