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92/2018-00035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水利、水务/业务信息/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水利水务,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21 | 发布日期:2018-06-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回头看”督办问题(第19批)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20日,荥阳市河务、国土、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以及汜水镇廖峪村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交办案件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在临河一侧,现有采砂点三处、挖砂点一处,均为非法采砂。具体位置如下图所示:
经现场勘查、走访了解,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回头看”督办问题所涉案件地点应为上图所示的“C、D”位置。归属地有争议的地区在“B”位置,该位置为巩义市河洛镇英峪村实际控制,耕种已有数十年历史,但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坐标点显示,该点归属荥阳市汜水镇廖峪村,故巩义市以此为由,称该采砂点归我市管辖,长期处于争议状态。
6月21日,郑州市河长办工作处处长岳克宏、郑州市国土局负责同志一行来到黄河荥阳市与巩义市交界处,针对群众举报的黄河采砂问题进行现场查勘,荥阳市、巩义市河长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查勘。
岳克宏一行先到其中一处采砂点(位置图中的C处)现场进行查看,询问河岸侵蚀情况,采砂厂关停问题;随后又前往归属地争议地区进行调研,查看地形图纸,认真听取荥阳和巩义两市国土、相关乡镇、村委负责人的意见。
听取意见后,郑州市河长办及郑州市国土局做出裁定:一是有争议的采砂点地界归属问题,按照“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以南北生产路为界(图中红线位置),以西归巩义市负责解决,以东归荥阳市负责解决。群众举报的采砂点取缔工作由巩义市负责展开,并要求巩义市河长办限期回复。二是对于停放在荥阳汜水镇辖区内的一艘焦作市温县采砂船问题,由荥阳市汜水镇督促该船主立即运离黄河滩区。三是两市要加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以保证黄河滩区安全和稳定,确保沿岸人民的生产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