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13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整治
文    号:登政办〔2018〕35号成文日期:2018-06-14发布日期:2018-06-2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和《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关闭取缔矿山、停产整治矿山、修复治理矿山验收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验收标准》”)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照郑州市政府下达我市《任务清单》中涉及的9家矿山企业停产整治任务和《验收标准》,6月25日前全部停产整治到位,并通过郑州市政府验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整治速度。9家矿山企业所涉及的大冶镇、告成镇、徐庄镇、大金店镇、送表矿区要督促企业对照《验收标准》,切实加快资料完善速度和停产整治进度,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郑州市政府验收。

1. 大冶镇政府负责督促登封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河南中美铝业登封市寺沟铝土矿切实加快停产整治进度,6月25日前整治到位并通过验收。

2. 告成镇政府负责督促河南国电能源利鑫煤业有限公司切实加快整治进度,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等资料,6月25日前整治到位并通过验收。

3. 徐庄镇政府负责督促河南中美铝业登封市焱卿铝矾土有限公司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等资料;督促郑州荣达工矿集团有限公司登封市徐庄联营铝矿矿山完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等资料;督促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等资料,6月25日前整治到位并通过验收。

4. 大金店镇政府负责督促河南中美铝业登封市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加快废渣土地治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资料,6月25日前整治到位并通过验收。

5. 送表矿区管委会负责督促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采石厂切实加快整治进度;督促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切实加快整治进度,并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备案等文件资料,6月25日前全部整治到位并通过验收。

(二)加大排查力度。全市17个乡镇(区、办)要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7〕81号)对辖区内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摸底核查。对新发现需要关闭取缔、停产整治、升级改造和修复治理的矿山企业要分类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并于6月20日前上报至市国土资源部门。无新排查发现情况的实施“零报告”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区、办)政府要成立本辖区“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专项负责;要对照《验收标准》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本辖区具体整治方案,并明确总体任务、整治措施、整治标准、整治步骤、时间节点任务;要督促涉及矿山企业根据乡镇整治方案,建立企业整改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限时完成。各乡镇(区、办)整治方案最迟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国土资源部门。

(二)加强信息报送。大冶镇、告成镇、徐庄镇、大金店镇、送表矿区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度,于每周三将该周工作进度报送至市国土资源部门。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三区两线”综合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对相关乡镇(区、办)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治进度情况的,定期汇总上报市政府研究处理。

(三)严格考核问责。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要严格督查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列入督查台账的工作事项,特别是对郑州市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定期督查、定期报告。对发现的推进迟缓、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单位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转市纪委(监察委)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郑州市“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关闭取缔矿山、停产整治矿山、修复治理矿山验收标准

 

联 系 人:郑险峰  联系方式:62831959  13938289698

联系地址:登封市国土资源局东二楼212室

电子邮箱:dfkckfk_888@126.com

 

2018年6月14日             


    附  件

 

郑州市“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关闭取缔矿山、停产整治矿山、修复治理矿山验收标准

 

一、关闭取缔矿山(无证矿山)验收标准

(1)拆除或撤离所有生产设备;

(2)拆除供电设施;

(3)拆除一切建筑物或构筑物;

(4)遣散人员;

(5)恢复地貌。

二、停产整治矿山验收标准

(1)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

(2)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3)持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且通过验收;

(4)持有有效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5)持有经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方案确定的任务开展恢复治理并经专家验收合格;

(6)持有水土保持方案,按方案开展工作并经验收合格;

(7)矿山占用林地批准文件。

三、修复治理矿山验收标准

(1)工程项目设计书;

(2)工程项目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3)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4)工程项目竣工专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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