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普法宣传

索 引 号:416211581/2018-004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22发布日期:2018-06-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普法宣传

为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努力将环保政策法规宣传普及至家喻户晓,中牟县环保局于6月22日对县区内畜禽生猪养殖场(户)进行环保普法宣传。

会上,我局纪检组长宋韦华就此次普法讲堂活动的目的与会议议程作了详细介绍,党组副书记董红斌就当前生态环保形势和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重点以及环保执法战果作了重点讲解,环境监察大队书记贺宝山针对生猪养殖业的4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宣讲,并解读了畜禽养殖污染条例、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条文。

“2018年1月1日新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利用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罚款数额达到10万至100万。”“符合环保法第六十三条情形都要移送公安拘留。”

养殖户在听到以上宣讲内容时表情肃然,当即决定立即回家自查,并表示面对武装到牙齿的环保法一定要谨慎对待,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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