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份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4%

索 引 号:005291388/2018-001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关 键 词: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22发布日期:2018-06-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1-5月份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4%

1-5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5亿元,同比增长10.4%,总量居郑州六县市第3位,增速居六县市第4位。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18.9亿元,增长12.0%。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1-5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6亿元,同比增长31.4%。在城市综合体正上豪布斯卡开业因素的带动下,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增速增长1.1倍,日用品类增长33%,干鲜果品增长19.7%。

二、居住相关类商品零售额增速回落明显

1-5月,受房地产限购政策影响,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中,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070万元,同比下降21.6%。

交通类商品保持快速增长

1-5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汽车类销售总额为3.8亿元,增速为15.1%。其中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速为13.3%。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19.1%。

三、女性消费类商品零售额高速增长

1-5月,受到劳动节及母亲节节假日带动下,各商场相继推出促销活动,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中,女性消费类商品类实现商品零售额2008.7万元,同比增长2.3倍。其中,化妆品类增长74.7%,金银珠宝类增长5.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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