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513/2018-000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档案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上档〔2018〕1号 | 成文日期:2018-06-25 | 发布日期:2018-06-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属各单位:
2017年度立卷归档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立卷归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郑州市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加强督导。明确分管领导,切实保证人员、经费和档案工作所需设施设备的落实,确保年度立卷归档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认真开展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确保齐全完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应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力度,把记述和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图片、音像制品、荣誉实物、电子文件等文件材料列入收集归档范围,特别是要把“帐外文件”(未经收发登记、打印、编号的文件:如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办公会议记录、各种花名册、年报表、计划总结、专题情况汇报、大事记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突发事件等文件材料)列入收集归档范围,确保文书、会计、科技、声像、荣誉以及其它专业档案等各门类、各载体材料的齐全完整。凡是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及传统载体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要向本单位档案机构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要严格贯彻相关保密法律法规,涉密文件必须做到单独组卷、单独保管、杜绝任何泄密事件发生。
三、严格执行标准,提高归档质量。各单位在立卷归档整理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照片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和其他专业档案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文件材料归档整理质量符合要求。
四、加强对隶属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单位在完成本单位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同时,要督促、指导隶属单位(如一级机构负责所属二级机构,办事处对所属行政村、社区,峡窝镇负责对所属行政村、社区)搞好归档文件整理工作。
五、各单位文书档案整理完成后,要同步完成归档文件纸质目录、电子目录双归档。
六、严格审核验收标准,实行发证备案制度。各单位的归档文件整理完成,报区档案局立卷归档审核小组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填写《2017年度归档文件整理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由区档案局备案,领取2017年度立卷归档工作合格证。
按照郑州市档案局立卷归档工作总体要求,我区年度立卷归档工作2018年5月底要全部完成。届时档案局将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归档工作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