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29845/2018-0017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农产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26 | 发布日期:2018-06-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抓市场源头管理
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乎老百姓的一日三餐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的源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区域。
我县的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体量大,市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覆射全省及周边省份。为保证全省及周边的食品安全,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抓好万邦市场的源头管理,多措并举,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
一、以日常监管和抽检为基础,不断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
结合我县实际,县食药监局专门设立万邦市场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对万邦市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市场内食品销售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市场开办者把好食品入场关,做到逢进必检;要求市场内食品销售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索票索证。对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限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处。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市场内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2018年以来,县食药监局已在万邦市场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65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35批次,均暂未发现经检验不合格产品。
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督促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坚持以《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监督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场内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动全县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4月份,根据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食药监局制订了中牟县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了万邦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市场开办方和市场内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此次专项治理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人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自查和整改能力。
5月份,县食药监局督促市场开办方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全面、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整改,并对万邦市场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发现市场开办方能够积极开展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并开展整改,但是仍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需要后期继续整改。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要求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为确保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来可追、去可溯,县食药监局积极推进万邦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
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准要求,结合郑州市食安办《郑州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县食药监局对万邦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多次到万邦市场现查调研,并与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商户代表进行座谈,协调推进万邦市场自建电子结算系统在市场推广。6月中旬,县政府针对万邦市场推行电子结算系统工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充分支持,共同助力万邦市场电子结算系统在6月底全面启动。目前,万邦市场的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此外,县食药监局通过在万邦市场内设置固定的食品安全宣传栏、大型墙体宣传画,悬挂宣传条幅,以及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在市场内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市场开办者和市场内食品销售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维权意识,不断探索社会共治,共同维护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