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 大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4992/2018-0014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安全生产
文    号:孟政〔2018〕150号成文日期:2018-06-26发布日期:2018-06-2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8-06-26废止日期
大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 大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大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大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郑政办明电〔2018〕196号)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铁腕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全面加强综合督导督查,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以下简称“三大活动”)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成立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振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梁全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郝新颜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朱金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凤兰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贵良  副镇长

            胡志刚  副镇长

            罗长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士杰  党委委员

            孙天水  工会主席

            何  涛  司法所长

            张巧凤  综治办副主任

            王伟强  党委委员、组织员

            董国献  正科级协理员

            王建坤  派出所所长

成员由各责任站所负责人、村支部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由镇企业办主任王相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

①全面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三大活动";

②研究部署“三大活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③“三大活动”期间,定期不定期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④每月听取“三大活动”活动汇报1次以上,或根据需要随时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组织或安排“三大活动”;

⑤支持、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三大活动”。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组长职责:

①对全镇安全生产“三大活动”负综合协调责任;

②协助组长对“三大活动”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③“三大活动”集中整治阶段,一般每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工作会议1次,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④每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次以上;

⑤协调解决“三大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3.其他副组长职责:

①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三大活动”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三大活动”集中整治阶段,一般每半月召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次,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③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次以上;

④支持有关单位开展“三大活动”。

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①负责安全生产“三大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

②定期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报表、信息等,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向领导小组和县安委办报告;

③组织开展“三大活动”的日常宣传;

④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召开“三大活动”各阶段的动员会、转段会和总结报告会;

(二)各行政村、各站所职责

①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三大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②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的原则,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每周召开1次“三大活动”工作会议,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三大活动”开展中的各项问题;

③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及时制止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站所要严格监管执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县级有关部门处理。

④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台账;

⑤将上级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制度文件等下发到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重点企业,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⑥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本辖区和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会议,并对重点企业进行约谈;

⑦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三大活动”工作报表、信息、情况汇报等。

(三)企业职责

①“三大活动”的知晓率、开展率达到100%;

②成立“三大活动”领导小组和检查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③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上级各级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档案;

④保证“三大活动”开展的各项资金投入;

⑤建立“三大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到位”。

四、范围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政村、各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

(一)大检查内容:

1.政府层面:

①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情况;

②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

③《郑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⑥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情况;

⑧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

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2.企业层面:

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③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⑤应急管理情况。

(二)大执法内容: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②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

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

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⑤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

⑦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③企业取得许可后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⑨对有关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情况。

(三)大督查内容:

①各村支书、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调研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履职资料留存情况;

②“三大活动”的方案制定、工作推进、落实整改等情况;

③重点时段、重要时期及节假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控监管情况;

④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和“三管三必须”等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⑤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台账、档案建立情况;

⑥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五、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即日起至6月底)

1.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对照重点,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三大活动”。

2.各类企业要加大对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倡车间班前提醒会,提醒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规范操作,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镇企业办。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7月至10月)

1.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检查组,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根据绘制的安全监管作战图,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不同频次的对表检查,其中红色标识企业每周检查一次,橙色标识企业每半月检查一次,黄色标识企业每月检查一次,蓝色标识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建立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

4.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全面督查,贯穿始终,统筹推动(7月至12月)

1.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要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镇企业办将于12月份组织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单位“三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8年度相关考核的重要依据。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待。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三大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事实的行为,要及时移交县级有关部门处理。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三大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三大活动”工作责任制,推动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三大活动”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安全生产事前提醒、事前问责。对“三大活动”中发现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执纪问责。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三大活动”期间,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等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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