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3157743/2018-000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26 | 发布日期:2018-06-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实验区法制办学法用法活动要求,6月下旬以来,新港办事处精心准备,扎实推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一是认真组织《监察法》学习。将《监察法》学习纳入党政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课程和办事处年度普法工作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监察法》的法治精神和主旨内容,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同志们的监督。同时,办事处纪工委牵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系统学,切实增强对《监察法》的理解和认识,培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习惯,将法治思维贯穿日常工作。
二是及时进行学法考试测评。在充分学习的基础上,办事处及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学法效果测验,分别对《监察法》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重要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了考察。
三是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办事处组织普法宣传工作队,深入辖区村庄、社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主要就新修订或出台的《宪法》、《监察法》等法律进行宣传解读,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手册2000余份,发放台历、围裙、雨伞等宣传品600余件;邀请法律专家进行现场法律讲解、咨询活动10余场,让辖区群众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受到了辖区群众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