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265/2018-0009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28 | 发布日期:2018-06-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把握《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带头实施文明行为的积极性,近日,我单位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并在电子屏上刊播宣传广告5幅(后附宣传刊播图片)。
会上,我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研读《条例》原文,系统掌握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内容、鼓励和促进措施、宣传教育与监督责任和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同时,深入解读了《条例》的具体内容与规定要求。《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内容禁止与倡导分设、惩诫与奖励并举,既重点提出了公共环境文明、公共秩序文明、交通文明和社区公共文明 “四大类文明行为规范”,并对市民反映最强烈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也对应着力倡导的文明行为设置了鼓励措施和保障条款。《条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与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指导和推进文明机关创建的重要内容。
通过本次学习宣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纷纷表示要将《条例》精神落实到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切实增强带头践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下一步我单位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行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活动,摒弃在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交通出行和社区管理四个方面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倡导 礼让斑马线、文明劝导等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机关文明创建水平。同时,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我单位文明素质和文明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