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华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687149070/2018-000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东政〔2018〕138号成文日期:2018-06-28发布日期:2018-06-2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华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打造食品安全城市”的目标,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整治对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

二、整治的目标 

全面掌握全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情况,建立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监管和分类监管,达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办证率100%,建立监管档率100%。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清查建档、实现全面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所对本辖区内的小作坊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登记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小作坊的名称、开办者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明细、主要原料的来源、添加物的使用情况、生产地址、销售的地点等),摸清底数和状况,按照“一作坊一档案”的原则,逐步建立小作坊监管的电子和文书档案,通过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

(二)实行管理规范、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建立原辅料购进与使用台账,食品生产与销售台账。二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检查、抽捡等方式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内容,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第季度对小作坊的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并有记录。三是实施食品安全承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管理、过程管理、卫生管理、储存运输销售管理、产品查验7项制度。

(三)严格小作坊生产条件。各个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在生产经营场所的建筑物上显著位置悬挂小作坊名称标识牌,作坊内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要求统一规范销售记录和进货查验记录、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做到小作坊产品销售、货随票走、票货一致的溯源机制,保证小作坊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四)严惩违法,规范小作坊市场秩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小作坊卫生环境恶劣、制售不安全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1日-2018年4月30日 )

广泛宣传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和举报违法违规的积极性,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和各村信息员对小作坊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登记建档基本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

(二)检查整治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6月30日 )

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小作坊尽快整改领证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镇政府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30日 )

结合专项行动,积极查处发现的问题,各村和食品药品监管所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镇政府食安办。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15日 )

各村和食品药品监管所要积极配合市食药监局检查小组对此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小作坊的日常工作及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总结在此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立足长效监管,狠抓督促检查,促进社会共治。通过这项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小作坊存在的种种问题 ,针对问题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在以后的工作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此项工作要列入各相关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中,以考评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积极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路径,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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