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10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8〕58号 | 成文日期:2018-06-29 | 发布日期:2018-06-29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6月1日至6月19日,对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2017年度中牟县姚家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2017年度中牟县姚家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境内,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电力设施等。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郑国土资文〔2017〕1034号。
该项目由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人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3257490.15元。送审金额3257490.15元。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1月17日,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2月16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郑州蓝图土地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泰昌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2017年度中牟县姚家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结算价为3066833.05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中兴豫〔2018〕第097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姚家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2017年度中牟县姚家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190657.10元。
经审计,2017年度中牟县姚家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送审金额3257490.15元,审定金额3066833.05元,审减金额190657.1元。
违反了《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2014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