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8918/2018-000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大气污染防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6-29 | 发布日期:2018-06-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督促到位。镇环保攻坚办、镇督查办切实负起责任,要盯紧靠上整改类、取缔类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规范整改并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二是执行到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无手续的企业必须停产,散乱污企业必须“两断三清”,决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拿出重拳出击,铁腕治污的决心和力度。
三是保障到位。镇环保攻坚办在督促企业整改过程中,如遇到企业和个体户不配合、不积极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镇环保攻坚办将组织人员集中对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