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实验区获批首批全省低碳社区试点

索 引 号:68177676X/2018-001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7-03发布日期:2018-07-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航空港实验区获批首批全省低碳社区试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航空港实验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城市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口岸局、商务局、各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同时,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加强与省、市发改部门对接,加大跟踪力度。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低碳试点(第一批)创建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8〕482号),龙港办事处成功获批首批省级低碳社区试点,为郑州市获批的两个省级低碳社区试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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