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8-001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04 | 发布日期:2018-07-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8年7月4日,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清带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人员工作人员到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矿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现场主要检查了该煤矿在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 、锅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包括设备使用登记、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档案管理等。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在用叉车、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设备未进行检验;2、在用叉车、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未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3、在用锅炉未办理水处理人员证件。针对以上问题,检查人员已现场要求其限期整改。
王局长指出,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