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30126167/2018-00083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 | 关 键 词:劳动,技能比武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7-06 | 发布日期:2018-07-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6月20日
2018年度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方案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调动各行各业人员学技术、练技能、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努力造就一支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4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6〕7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展技能风采 铸郑州工匠
二、组织领导
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指导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三、参加对象
郑州市辖区内各类企业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行业协会职工,各类院校在校学生,个体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
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1月
五、活动内容
(一)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
1、以市政府名义组织10个职业(工种)开展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2、市直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10个职业(工种)开展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二)行业竞赛
1、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6〕73号)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开展的本级职业技能竞赛。
2、根据部门职责,依托行业优势,市直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在指导规范基层竞赛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的若干个综合性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3、结合岗位练兵,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技能比武活动。
(三)校园大赛
以引入职业生涯规划,强化素质教育为目的,组织各级各类院校在校生开展的系列校园技能比赛活动。
六、活动组织
(一)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郑州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组织本辖区职业技能竞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市级竞赛。各县(市、区)应参加市级一类各个职业(工种)竞赛和不少于5个职业(工种)的市级二类竞赛,每个竞赛职业(工种)选派3-5名选手。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参赛情况、参赛成绩进行全市通报。
各县(市、区)应于8月10日前将参加竞赛职业(工种)及组队有关情况报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
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中旬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布竞赛技术文件。
(二)行业竞赛
按照分类实施原则,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组织开展。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将行业竞赛活动方案报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未经备案的行业竞赛不纳入表彰奖励范围。
(三)校园大赛
由共青团郑州市委制定相关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表彰奖励
(一)市级竞赛
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惩办法》规定,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市级一类竞赛前5名、市级二类竞赛前3名选手,授予“郑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优先推荐参加相关技能人才评选。
(二)行业竞赛
对经备案的竞赛优秀组织单位授予“2018年度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先进单位”,对各县(市、区)组织的本级职业技能竞赛、市直各部门组织的综合性竞赛中单项职业(工种)前3名选手经主办部门考核推荐,授予“郑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校园大赛
根据校园大赛相关方案,统一纳入表彰奖励范围。
市级竞赛、行业竞赛和校园大赛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2018年市政府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八、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是市政府安排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具体举措,是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应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充分调动辖区内职工和技能人才、学生的参赛积极性,推动各项竞赛活动有力开展。行业竞赛和校园大赛组织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提高竞赛活动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制定本级表彰奖励方案。
(二)强化培训宣传。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是一项全市性工作,是培养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要强化裁判员(专家)、工作人员和督导员队伍建设,确保竞赛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要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工作,将竞赛活动组织、实施和取得的效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我市职工(学生)的技能风采,营造技能成就梦想,技能创造未来的时代氛围。
(三)强化考核通报。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相关要求,强化竞赛的组织管理,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目标考核体系。年终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将汇总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相关情况,并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全市通报。
(四)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使用培训、教育等相关经费,确保各竞赛活动有效开展。竞赛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宣传、组织和表彰奖励等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竞赛资金支出范围,对参加同级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原则上不重复奖励。要坚持勤俭办赛,坚持廉洁办赛,各项竞赛活动禁止收取参赛选手或企业任何费用,禁止变相摊派相关费用。
联系方式: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咨询报名 高新 67183212
行业竞赛活动备案 董真真 67186162
附件: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工种)
2018年6月20日
附件
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工种)
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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