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 索引号:005252709/2018-0005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郑州市公安局
  • 关键词:机构,职能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7-06
  • 发布日期:2018-07-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负责跨县区以上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九)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的研究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安全技术产品的鉴定和推广。

    (十三)负责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与市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工作,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监督规定;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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