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45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7-10发布日期:2018-07-10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7-11废止日期
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招标公告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7】3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8标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2 招标编号:HNZB-20180690;

1.3 建设地点:郑州市京珠高速公路以东、姚桥路以南、魏河以北,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南侧;

1.4 项目概算:本次设备采购投资约5200万元;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1.6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8个标段

1标段:水泵(潜污泵、轴流泵、搅拌器等),包括进水泵房的潜污泵、生物池的潜水搅拌器、潜水轴流泵、穿墙泵、污泥泵站的回流污泥泵及剩余污泥泵等供货;

2标段:进水泵房及曝气沉砂池非标设备供货及安装。包括进水泵房的抓斗式钢丝绳粗格栅及皮带输送机、压榨机;曝气沉砂池的内进流式细格栅、吸砂行车、螺旋压榨机、砂水分离器、及罗茨风机曝气设备等成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设备清单中所有不锈钢闸门供货及安装;

3标段:生物池的刚玉管式曝气系统的供货及安装;

4标段:生物池立式搅拌器设备供货及安装;

5标段:二沉池周进周出刮吸泥机成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6标段:高效沉淀池成套设备、加药系统成套设备(含管道、管件、阀门等加药间图纸中的全部内容)的供货及安装;

7标段:V型滤池成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8标段:二次提升泵(潜污泵)及配套启动柜的供货等;

包含以上设备供货、包装、运输(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装卸、安装(其中1、8标段为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及质保期内相关服务等内容

1.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1.8 工期:1标段90日历天,2标段至8标段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1标段、8标段

2.1.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一个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产品的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及以上,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1.3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质量体系ISO9001和环境体系ISO14001认证。

2.1.4   1、8标段业绩要求:该产品制造商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在中国境内具有2个1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类似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

2.1.5 信誉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1.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至2017年,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1.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的为准。

2.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1.9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1.10   1、8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2标段至7标段:

2.2.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2.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

2.2.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产品的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及以上,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2.5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质量体系ISO9001和环境体系ISO14001认证。

2.2.6  2、3、4、5、6标段业绩要求:该产品制造商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在中国境内具有2个1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类似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

      7标段业绩要求:该产品制造商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在中国境内具有2个1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类似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

2.2.7 信誉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2.8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至2017年,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2.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的为准。

2.2.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2.11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2.12   2标段至7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招标公告后附),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三、报名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3.2标书售价: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开标当天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文件的获取: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326886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正光北街交叉口东方鼎盛中心A座8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孟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638111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层

邮 箱: hnzbzb@163.com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乙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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